甲方:山东东山古城煤矿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电厂
乙方:兖州宏宇设备安装维修中心
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机房顶天窗、锅炉防雨棚改造有关安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量:锅炉及其它辅助设施
二、施工时间:2011年5月13日开始。
三、施工地点:电厂厂区内。
四、安全事宜:
1、乙方根据施工队伍技术力量指定一名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并明确其职责,交代施工注意事项。
2、在施工期间,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设备、人身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厂规厂纪管理。
五、其他事宜:
1、本施工安全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其他有关工程款、技术要求等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3、本协议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山东东山古城煤矿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电厂
代表签字:
乙方:兖州宏宇设备安装维修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