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技术发展到今天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评价方法、手段、范围越来越趋于成熟 、先进和全面。随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企业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就成为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那么,在准备进行安全评价时,石油企业对评价机构应该有什么要求呢?
1.系统安全的要求
石油工业不论是上游产业还是下游产业都是一个连续的、密闭的、长周期的生产过程,不仅在生产工艺上强调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合理匹配、各种参数的合理衔接、而且一系列用于生产过程的监测监控仪器仪表,用于保证安全生产的消防、劳动保护等设施沾|成了油气生产庞大复杂的操作系统,特别是油气处理和炼制生产工艺表现得尤为明显。
安全评价是利用安全理论、方法对某一生产单元进行系统地定性或定量评价,以说明评价对象的安全可靠程度。如果评价仅是对一个独立的、单一的装置就事论事地作出结论是毫无意义的。因此,石油行业安全评价应建立在“对象系统化和评价系统化”的认识基础上,充分熟悉评价对象的生产工艺,寻找影响系统安全的薄弱环节或关键点,尤其是对于一个工艺复杂、范围大、设备设施数量多的生产装置、工程而言,需要分流程、分部位,针对不同的设备设施,采取一定的顺序进行具体的辨识和分析,特别是要分析、论证这些薄弱环节或关键点与系统的关系和严重程度,进而作出客观、科学的结论,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同时,要充分利用已建的装置、工程项目和事故案例资源进行类比分析,全面剖析、验证拟建项目或已建工程的危险性和可*性、提出相应的、合理的防范措施。
2.经济的要求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和炼制生产设施的前期投入和正常运行成本是比较大的,如果没有雄厚的资金保证,要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是不可能的。为了保证证国有企业有改善劳动条件的资金,国务院曾于1979年规定:“企业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费用中提取10%~20%用于改善劳动条件”。1993年新的会计制度实行后,取消了这一规定。但新的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安全措施有关费用,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保护费用直接计入制造费用”。新制度使劳动安全措施经费不受任何比例限制,拓宽了费用来源。同时,《安全生产法》为安全投入提供了法律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安全生产培训和工伤保险方面投入足够的资金,对于因投人不足而导致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法律追究。
从理论上说,安全管理的经济效益应等于安全产出与安全成本之比。由于定量确定安全产出是困难的,那就可以通过确定安全成本来测量安全效益。由此可见,深入认识安全成本的内涵是十分必要的。理论计算和实践统计揭示了安全投入中预防费用与事故费用的关系,排除机会因素,可以得到明确的结论:预防费用的投入是最能产生安全的经济效益的。
但事实上作为建设项目的安全费用是生产成本的一部分,虽然从原则上讲,当安全投入与济效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安全投入,但在现实中,如果安全标准过高必将增大建设成本和生产成本。安全投资在短期内无法显示价值和企业过高的经济指标都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的原因。
3.安全管理的要求
安全评价是现代安全管理中一项重要内容,弱化了以往的凭经验的传统安全管理,强化了企业系统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建立风险管理的意识。它帮助企业的安全管理由原来的纵向单一管理变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系统化管理,延伸了安全管理、安全击任的范围和环节,对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起到积极作用。
从目前国家要求的4个评价及内容上看,重点是对机具的状态和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如果从现代安全管理的理念要求,人一机-环境一管理,应该说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完整要素。而且人的行为、管理的手段在我国现阶段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如果抛开这两个因素单一评价相对没有自由度的机具、环境因素,是没有现实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