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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4月24日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对剧毒化学品(包括有储存、剧毒农药)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安全评价时,可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引用未列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所有引用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60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号)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

《安全评价通则》(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技字[2004]37号)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04]140号)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6]48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 

《剧毒化学品目录》

《重大危险源辩识》 GB182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35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

《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14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5044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603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5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6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18265

《安全色》 GB2893

《安全标志》 GB2894

《防盗门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

《防盗保险柜》 GB10409

3 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

3.1 被评价单位应持有的证明文件

3.1.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1.2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场所、设施证明文件。

3.2 被评价单位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3.2.1 应提供的检查资料:

a)安全评价委托书;

b)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指保管人员、销售人员等)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c)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d)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e)安监部门出具的年检意见;

f)剧毒化学品购入台帐、流向记录台帐、销售记录台帐;

g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合格报告;

h安监、公安等部门对经营场所、设施的验收合格文件;

i)储存场所在当地安监、公安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j)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在当地安监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k)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承诺书;

l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资料。

3.2.2 被评价单位的周围环境图、平面布置图和监控、报警位置图

3.2.3 设备、设施相关登记、检测等技术文件。

4 安全评价的基本内容

4.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4.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3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4.4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和《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5 安全评价程序

5.1 前期准备工作

5.1.1 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委托书,索取本导则3.1中规定的证明文件。

5.1.2 与被评价单位签订安全评价合同。

5.1.3 组建安全评价组,了解被评价单位的情况,收集有关资料

5.2 现场检查和评价

5.2.1 查验被评价单位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

5.2.2 根据现场实际,辩识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可能影响的范围。

5.2.3 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一般可划分为:

a)安全管理;

b)经营管理; 

c)剧毒化学品储存;

d劳动保护及废弃物处置。

5.2.4 针对危险、有害因素及现场情况,应用《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见附录A),对现场设施、装置和防护、管理措施进行检查评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

对于经营易泄漏、扩散的剧毒气体、液体时,可考虑其他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

5.2.5 提出安全对策措施的建议:

a)安全管理方面的对策措施;

b)经营管理方面的对策措施;

c)储存场所、设施、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对策措施;

d)其他的对策措施。

5.3 对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确认已符合要求

5.4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6 安全评价报告

6.1 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

6.1.1 安全评价的依据。

6.1.2 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

6.1.3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辩识,评价单元的划分。

6.1.4 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6.1.5 分析评价。

6.1.6 安全对策措施的建议。

6.1.7 整改情况复查表(见附录B)。

6.1.8 评价结论:

a) 符合安全要求;

b) 不符合安全要求。

6.2 安全评价报告的要求

安全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完整,查出的问题准确,提出的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7 安全评价报告书的格式

7.1 封面(见附录C

7.2 封二(见附录D

7.3 安全评价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评价委托书复印件

7.4 安全评价工作人员组成(见附录E

7.5 目录

7.6 正文

7.7 附件(本导则3.1要求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附录A

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项目

类别

事实记录

结论

安全管理

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A

2、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A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A

4剧毒化学品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A

5出入库登记制度。

A

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A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

8剧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制度。

B

9事故管理制度。

B

10剧毒品包装物、废弃物回收处理制度。

B

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A

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A

3、仓库保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A

4、采购销售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B

5、押运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B

组织

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A

2、成立治安保卫组织、制定安全保卫方案。

B

3、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B

操作规程

1、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B

2、收发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B

3、保管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B

4、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B

从业人员

1、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A

2、安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A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A

4、从业人员培训上岗证。

B

经营管理

经营管理

1新、改、扩建储存场所应经安监、公安等部门验收合格。

A

2、储存场所应按规定报当地安监和公安部门备案。

A

3、每年必须通过省辖市安监部门的年检。

A

4、需要租赁储存场所存放剧毒化学品的,其储存场所需符合有关规定。必须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A

5、批发企业不得将剧毒化学品放在业务经营场所。

A

6、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

A

7、建立剧毒化学品出入库记录台帐,其向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保存1年以上。

A

8、剧毒化学品必须从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剧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

A

9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必须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办理相关证件。剧毒化学品必须交由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

A

10、对生产、科研、医疗等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出售剧毒化学品时,应查验公安部门出具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B

11对临时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出售剧毒化学品时,应查验公安部门出具的《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B

12、严禁向未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购买凭证、准购证或超越购买凭证、准购证限定的时间、品种、数量等的单位出售剧毒化学品。

B

13、严禁向个人出售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B

14、禁止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剧毒化学品。

B

15应使用定点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保存二年。

B

储存场所

储存场所

1、储存场所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通道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四章的要求。

A

2剧毒化学品严禁与其他危险化学品混放或超量储存。

A

3、用于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和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取得相应的检测检验合格证。

A

4、库房门应采用符合《防盗门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的防盗门;库房防盗窗户栏杆应选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钢筋,栏杆间距不应大于10cm

A

5、剧毒化学品仓库的库房门应采用双门、双锁、双人保管;用于储存剧毒品的储罐的阀门、进出口应根据实际情况加装防盗、防破坏装置

A

6、用于储存少量试剂的保险柜应符合《防盗保险柜》的要求。

A

7、储存场所装有防盗报警器或监控装置(录像资料应有保存周期),并24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有供对外报警、联络的通讯设备。

A

8、对于易产生粉尘、蒸汽、腐蚀性气体的剧毒化学品的库房应有机械通风排毒设备。

A

9、储存剧毒气体、易挥发、易燃剧毒液体的场所应配备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A

10储存场所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八章的规定。大中型仓库应设有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伍,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B

11、储存场所应设置醒目安全标志、警示标志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B

12、仓库的电气设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章的规定。

B

13、仓库有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B

劳动保护及废弃物处置

1、按规定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A

2储存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气防、急救设备。

A

3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B

4、用钢瓶、储罐等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堵漏设施。

B

5、负责回收本单位销售的废弃剧毒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并按规定进行处置。

B

说明:(1)类别栏标注“A”的属否决项;类别栏标注“B”的属非否决项。

2)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中,A项全部符合,且B项中不符合项不超过B项实际检查项数的10%(含等于10%)。

3)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经整改后A项中有不符合,或者B项的不符合项超过B项实际检查项数的10%。

A

B

总项

检查项

符合

不符合

总项

检查项

符合

不符合

安全管理

14

12

经营管理

9

6

储存场所

9

4

劳动保护及

废弃物处置

2

3

34

25


附录B

序号

存 在 问 题

整 改 要 求

整改期限

复查结果

评价单位检查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

(单位盖章)

附录C

(被评价单位)

安 全 评 价报 告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被评价单位公章)

附录D

(被评价单位)

安 全 评 价 报 告

评价机构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审核定稿人:

评价负责人:

(安全评价机构公章)

附录E

安全评价工作人员组成

评价机构

名  称

评价资质

评价所在

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号  码

报告审核人

评价项目

名  称

安全评价报告工作人员

学习专业

资格证书号

安全评价报告编写人

参与安全评价专家

学习或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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