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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煤矿灾害事故初期救灾工作的探讨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我们在总结事故处理工作时发现,事故初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情报不清、指挥混乱、惊慌失措等问题,造成时间拖延、灾情扩大,甚至增加人员伤亡。为此,就处理事故的初期救灾指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一点分析和探讨。

1 事故的接报与召请

1.1 事故的接报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将千方百计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是矿井安全生产的指挥中心,在接听事故报告时,应迅速问清和记清事故类别、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以及事故原因、范围、受威胁的区域等。

现场人员在汇报时,很可能由于受到惊吓、威胁、甚至受伤,难免心情紧张,匆忙慌乱,有些已知情况未报告完毕就挂断电话迅速离开,结果事故情况很不清楚。同样,有的调度员一听到是发生了伤亡事故,也会惊慌失措,导致接报不清就急于通知救护队和矿领导,结果造成初期救灾指挥的困难和失误。因此,调度员平时应加强心理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培养,一旦接到事故报告,应迅速调整心理情绪,沉着冷静地详细询问事故现场情况,对事故类别不明不清时应根据汇报作出初步分析判断。如报告人处于惊慌状态时,要给予鼓励,稳定其情绪,并反问和主动询问事故的有关情况。

1.2 召请救护队

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召请的救灾人员首先就是救护队。召请时,必须明确事故类别、地点、遇险遇难人数及其分布情况。召请救护队时,可根据事故大小要求指挥员出动,但一般不无故要求出动人数。救护队将根据规定按事故类别和人员伤亡情况,携带救护装备,出动战备值班小队,如发生火灾、爆炸、突出事故,待机队将随同出动,必要时将全力以赴。

1.3 其它召请与上报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调度室将按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通知矿领导和其它部门负责人,并向上级报告。上级将根据灾情组织救护力量和专家协助指挥与处理。

2 事故的初期救灾与处理

事故有突发性,不同的事故有不同的特点,在接报后仍有许多不确定因素,有的事故在短时内还将恶化,形成较大的灾变(如火灾导致爆炸)。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调度员和最先赶到的矿领导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沉着冷静,有条不紊地询问有关情况,下达各项命令,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在召请救护队出动的同时,应尽最大努力指挥现场进行事故的初期处理。调度员或最先赶到的矿领导可通知现场人员或迅速赶到现场的救护队及时开展灾区职工自救、互救和撤人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并防止事故的扩大。这是处理事故的首要任务。

(1)根据事故地点和类别,确定避灾路线和撤人范围。①发生火灾、突出、爆炸事故,要撤出灾区回风流中的一切人员;②有爆炸危险时,必须撤出受威胁的附近其它人员;③位于事故进风侧的人员撤退时应迎风撤退;位于回风侧的人员应迅速背风退出灾区。④回风侧撤人要注意巷道长度及状态、退出灾区需要的时间或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选择适当路线尽快进入进风巷道或退出地面。⑤在缺乏自救器而有害气体浓度较高时,如果人员难以及时退出灾区脱险,应选择最近的、不易被直接伤害的压风管接头或有压风自救装置的地点,想法切开压风管或打开压风自救装置待救。救护队首先抢救的就是这些受极大威胁的或已经受伤的人员。发生事故后,如果得知有人在窒息区待救或被堵塞待救时,一定要保证压风开启,供给待救人员新风。

(2)根据事故地点和波及范围,通知现场可靠人员在进风口或巷道交叉口、回风井口棚等处的新风安全地点设置临时警戒或警标。

(3)利用通风手段防止更多的人员伤亡。发生火灾事故如有害气体向有人区域蔓延或人员已处于有害气体灾区时,要抓住战机,机智果断地利用现有的通风设施或采取措施选择风流短路、区域反风、停风、增减风量等通风手段阻止或控制瓦斯、火烟沿井巷蔓延,抢救和撤出更多的灾区人员。发生突出事故时,不得停风和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必要时可选择风流短路措施将大量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

(4)外因火灾事故在初期阶段是较容易控制或消灭的,因此在接报时可通知现场的干部、工人在能够近火源的进风侧,且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迅速进行直接灭火。若距消防器材库较近,应告知利用现有器材尽可能消灭火灾或控制火势,避免事故迅速恶化或大量烟流流向采区,为撤人救人和救护队彻底消灭事故赢得宝贵时间。

(5)停送电是初期救灾指挥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不同性质的事故在何时及是否停送电是初期救灾指挥工作不可回避的问题,稍有不慎就将错失良机,甚至扩大事故。因此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①发生爆炸事故救护队进入灾区前,要切断灾区电源;②发生突出事故,为防止在处理事故中救护队员触电扩大事故,应切断灾区电源;③独头巷道发生火灾,要保持其通风原状,即风机停止的不要随便开启,风机开启的不要盲目停止,救护队到达现场进行侦察后才能采取措施,如采取直接灭火要在维持正常通风的情况下进行;④发生突出事故,严禁使用灾区的电话和电器设备,排除瓦斯的井口50m内严禁烟火和送电,不得在瓦斯超限的电源开关处停送电,尽可能做到送电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送电,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必须停电时应在远离灾区的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如有淹井危险不得停电的电器设备,必须加强通风,防止瓦斯波及;⑤发生电器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未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3 救护队的初期救灾行动

抢救遇难遇险人员是矿山救护队的首要任务。要创造条件,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线赶到事故现场,或赶到人员最集中、受威胁和波及最严重的地区救人和撤人。

3.1 进入灾区路线

发生火灾、爆炸、突出事故,救护队的一个小队沿回风侧进入灾区救人和撤人,检查有害气体波及范围;另一个小队沿进风侧赶到现场抢救人员。突出事故发生在采煤工作面救护队只有一个小队时,应从回风侧进入救人;发生在掘进工作面应根据瓦斯波及有人区域选择从进风侧或回风侧进入。矿井发生事故后,注意不要把救护队的主要力量派往受威胁小、离灾区远的地点撤人或安设临时警戒。

3.2 救护基地设置

救护基地应选择靠近灾区、通风良好、运输方便、有通讯设备、不易受爆炸直接威胁的安全地点。在处理事故中,基地要设置待机队,必要时设置医生和饮料、食物等。基地应同救灾指挥部保持经常联系。改变基地位置必须取得指挥员同意,并通知指挥部和灾区工作小队。

3.3 救人原则

对多人待救时,应根据先活后死、先重后轻、先易后难、先多后少的原则抢救。抢救有外伤的人员要作简单的处理。引导和搬运遇险人员通过窒息区要为其佩戴全面罩氧气呼吸器或隔绝式自救器。抢救长时间被困的人员应有医生配合。

3.4 灾区侦察

(1)侦察工作的内容是准确探明事故类别、地点、原因、范围、遇险遇难人数及所在位置,以及通风、瓦斯、一氧化碳、巷道堵塞与破坏、通风设施位置与破坏情况等。

(2)进入灾区侦察的小队人数不得少于6人。

(3)侦察时,基地要设待机小队,只有在抢救人员需全力以赴的情况下才可不设待机队。

(4)在紧急救人的情况下,应把侦察小队派往遇险人员最多的安全地点。

(5)侦察中发现遇险人员应立即救助,并护送到进风侧或基地,然后根据情况继续侦察。

(6)在无需救人的情况下,若得知着火巷道有爆炸危险,不得派小队进入冒险灭火或探险。已经通风的独头巷道若CH4超过2%,也不得进入,要在远距离安全地点封堵,具体位置由指挥部定。

4 救灾指挥部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由矿长任总指挥,矿级有关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救灾指挥部成员。指挥部负责组织抢救人员、分析灾情、研究处理方案和安全措施。救护队长必须是指挥部成员,他既是研究事故处理方案的参与者,又是实施救灾方案的主要执行者,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能最有效地实施救灾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确定后,救护队要及时领取任务,并迅速制定行动计划,报总指挥批准执行。

戴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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