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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南通市化工行业安全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吴宁 徐荣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9月25日

化学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原材料行业,化工、医药行业是南通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南通市在未来最具增长潜力的优势产业之一。

一、行业基本情况

南通市是全国15个精细化工基地之一,也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火炬计划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目前,南通市化工行业已形成门类基本齐全、品种丰富、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工业体系。南通市现有危化品从业单位4628家,占全省的12.03%。其中危化品生产企业336家,危化品使用单位481家,危化品储存企业15家,危化品经营单位3746家,危化品包装容器物生产企业15家,危化品运输单位31家,危化品废弃处置企业4家。

1、化工生产行业的发展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近年来,南通市化工生产行业发展速度较快,行业整体水平不断提升。2004年化工行业完成增加值42.9亿元,增幅39.7%,占全市九大行业的比重为10.4%;利税15.3亿元,增幅49.96%。2005年化工行业完成增加值62.6亿元,增幅45.92%,占全市九大行业的比重为11.12%;利税19.1亿元,增幅24.83%。2006年化工行业完成增加值87.6亿元,增幅39.94%,占全市九大行业的比重为11.63%;利税33.6亿元,增幅75.92%。

2、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逐年剧增

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呈现逐年剧增态势,从2003年至今年一季度共批准196个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投资117.83亿元,其中2003年批准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5个,投资2.23亿元;2004年批准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35个,投资15.63亿元;2005年批准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43个,投资17.87亿元;2006年批准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92个,投资69.66亿元;2007年批准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61个,投资78.44亿元。今后几年,随着南通区位优势的进一步凸现,苏南兄弟市化工项目的转移以及化工生产行业效益的不断提升,化工生产企业对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内在冲动也就不断增强,投资强度也会越来越大。新的化工生产企业就不断涌现。

3、化工集中区正在形成

南通市化工、医药工业起步较早,企业的分布相对分散。针对这种情况,南通市从2005年开始要求新建化工项目必须“入园进区”,目前已经建立了6个危化品生产、储存集中园区,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且各具特色及集群优势。南通市开发区化工集中区以化工仓储、化工新材料、农药、精细化工为主;如皋港化工集中区以化工仓储、重质油精炼、精细化工为主;如东洋口港化工集中区以萘系、光气系列农药、有机中间体等为主;海门青龙港化工集中区以蒽醌系列染料、医药中间体、颜料等为主;启东北新化工集中区以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等为主。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南通市化工行业发展较快,在全市经济总量中份额不断增加的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压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化工企业规模不大。据2006年不完全统计,南通市化工生产企业近800多家,而小化工生产企业占90%以上,这类企业规模小、人员少、产品技术含量低、发展潜力弱、管理水平差,安全生产本质度低。

一是多数化工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素质较低,有的甚至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南通们在对其安全知识等考核中,甚至遇到只会写自己名字的化工生产企业负责人。而化工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素质更低,有的只知道做生意,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

二是对化工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仍然时有危险化学品新企业和新建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就建设、生产的“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往往生产现场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埋下了先天隐患。

三是安全投入不足。部分化工生产储存企业内防火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危险区域缺少现场报警监测装置,应急防护用品配备不全,安全警示标识不全,还有相当一批企业存在设备、装置老化、锈蚀等现象。

四是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化工企业虽然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但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者未及时修订,落实不到位,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未演练等。

五是化工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大部分人员为初中、高中毕业,有些为农民工,没有经过专门的化工专业知识培训,生产现场违章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操作技能和对危化品的应急处置能力较低。

2、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化工安全的主体是化工从业单位。但离开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也将是一句空话。目前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化工安全监管上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政府、社会对化工安全监管工作依然重视不够。出于招商引资和发展地方经济的需要,“办厂容易关厂难”的现象更加突出,有关部门在否决化工项目,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时,遇到越来越大的阻力。

二是化工安全监管人员尤其是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全市化工安全监管专门人员不足30人。目前化工安全监管人员与化工企业的比例为150﹕1,化工安全监管人员与面广量大的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三是化工安全监管领域仍存在形式主义,再加上对事故责任人处罚不力,又使法律、政府的权威受到蔑视,安全生产形势就在这样的监管环境中持续严峻。江苏这几年每年都有重大危化品事故发生,不仅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而且充分暴露出化工安全监管工作还不够深入、隐患整改工作还不够到位。南通市化工安全监管工作也不同程度存在漏洞,存在死角死面,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四是政府在化工安全上的投入严重不足。在充分看到化工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的同时,也要看到政府财政用于化工公共安全的不足。如部分化工集中区的消防系统还不健全、还没有做到集中供热(化工集中区到处存在星星点点的锅炉),没有根据国家要求组建化工应急专业队伍,政府还没有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等等。

3、化工事故仍不断发生。南通市“东西南北中,处处有化工”的不合理布局尚未得到质的改变,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增加了难度,化工事故仍不断发生。南通市2001年发生危化品事故2起,死亡2人;2002年发生危化品事故3起,死亡3人;2003年未发生危化品事故;2004年发生危化品事故4起,死亡4人;2005年发生危化品事故4起,死亡5人;2006年发生危化品事故4起,死亡4人;2007年发生危化品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企业安全投入不足,装置自动化程度低,没有联锁控制;从业人员素质低下,违章操作,紧急情况下处置不当;设备维护保养不力,导致设备带病运转;有的工艺还不成熟,尤其是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加之安全管理跟不上,导致事故时有发生。总之,近几年南通市化工事故仍然不断,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苗头仍然存在。

三、对策措施

要解决以上问题和确保化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建议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设化工集中区,合理规划,引导科学发展。化工集中区的建设,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改善投资环境、引进外资、发展区域经济、探索和实践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可以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化工集中区要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化工集中区规划要有科学性、操作性和前瞻性。化工集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必须由有专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内容应包括园区的产业定位、产业链构成,公用工程、港口、道路、物流、通讯、环保、安全等基础设施以及园区组织和管理机构。化工集中区的建设应当是互相关联企业的集聚,不能“捡到蓝子里就是菜”。化工集中区产业选择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适合园区的特色,对进入的项目要进行严格筛选、科学论证、有取有舍。对那些不符合规划精神、不能发挥园区特色的项目,要敢于放弃。要选择产品新、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避免一些国家和地区将低档次产品或技术落后、污染大的项目转移到南通市园区。对投资者的业绩资质也应进行审核。化工集中区的布局应与南通市化学工业的结构调整相结合,有利于改善现有的产品结构,培育和扶持南通市的优势产业。园区的布局应与招商引资相结合,有利于大项目的进入和吸引有实力的国内外投资者投资,有利于把建设资金落到实处。园区的布局应与市场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企业搬迁相结合,对于靠近主城区并对城市布局和环境有一定不良影响的化工企业,应迁出城区集中发展。

2、规范产业发展,明确政策,推进结构调整。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和安全发展,积极推进南通市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工作,全面提高化工行业安全水平和发展水平。严格执行产业准入门槛。对属于淘汰类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严格项目审核程序。严禁将项目分拆、违规审批、核准或备案;化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其中安全设施初步设计要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并严格按初步设计进行施工,正式投产前安全设施要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应禁止新建单个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不含土地费用)以下的所有化工企业。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禁止建设废水排入现状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要求水域的所有污染项目。

3、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监管,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大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化工设备、化工安全和环保等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采取优惠措施,鼓励以上人才落户南通市。要引导南通市化工企业与高等院校对口交流,形成化工“产、学、研”机制,利用高等院校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改善和提高南通市化工行业的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和管理,以增强本质安全。引导职业学校根据市场要求,与化工集中区或大型化工企业协作,加紧培养化工等专业的一线操作人员。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机制,使化工安全理念、化工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继续推进百万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工程,确保培训数量、质量。层层开展安全生产专业培训,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任前培训制度,依法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督促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使员工熟悉化工操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应急处置措施。对化工从业单位各种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就要迅速依法严律,特别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克服人手少、办案经费紧等困难,加快介入案件、查案、结案的节奏,切实防止因办案拖拉导致小案拖成大案,甚至造成严重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4、加强安全投入,整治隐患,提升本质安全。化工安全,离开投入,一事无成。各级政府要积极发挥财政转移支付的功能,加大对化工安全基础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方面的投入。要多方筹集资金,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专项基金,鼓励化工企业积极整改事故隐患。积极制定政策,引导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如通过工伤保险实行差别费率、隐患整改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或技改贴息等政策,调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督促化工企业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提取安全费用。在对化工企业进行分类评估的基础上,分不同情况,督促其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向指定代理银行存入风险抵押金。鼓励化工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高危行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时,督促企业依法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保证企业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依法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积极提升化工生产企业的本质安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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