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特征
(一)火灾事故地点:采掘工作面、井下各类机电设备场所、主进、主回风巷、变电所等要害场所。
(二)火灾事故的因素:
1、井下大型设备发生故障后无法打至地面维修时,在井下焊接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健全造成的火灾事故;
2、井下爆破时不规范,如放炮时不采用炮泥封堵炮眼或封堵不规范引起的放炮火花,导致矿井火灾的发生;
3、井下电气设备性能不好,管理不善,如电钻、电动机、变压器、开关、插销、接线三通、打点器、电缆等损坏以及过负荷、短路引起的火灾事故;
4、井下的消防管路铺设不到位,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时不能有效控制;
5、井下油脂库管理不到位以及油脂使用不规范,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6、井下输送机跑偏、打滑、运行阻滞与主滚筒摩擦,托辊滞动等摩擦引发着火;
7、瓦斯、煤尘爆炸引发着火等。
(三)火灾事故的类型: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四)火灾的发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现为:
1、空气温度、湿度持续性升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行列火灾气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
4、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
5、电器、电缆发热,有胶皮味。
(五)火灾爆故的危险程度的分析:
针对本矿的现有条件和本煤矿取样鉴定得知,本煤矿属于不易自燃煤层,故本矿不易发生内因火灾;矿井井下容易产生人为火花、电火花、摩擦火花和静电火花等,导致外因火灾的发生,一旦发生火灾,以致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及自救的形式
1、应急组织
跟班矿长全面领导采掘巷内瓦斯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跟班矿长
副组长:班队长 瓦斯员 安监员 电工
成 员:全部作业人员
2、自救的形式
应急自救由当班队长在班前会讲述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救方法,以及井下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并且在井下现场作业环境下实操发生事故后的自救方法。
(二)职责
应急组织与机构组长:具体落实瓦斯爆炸事故的地点、影响范围、伤亡人数,全面负责现场的指挥救援。
瓦斯员:配合组长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现场灾情变化汇报。
安监员:负责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在安全的前提下。
电 工:负责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电源。
其他人员:协助现场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