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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04日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定义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危险化学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众多人员伤亡及其它较大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清除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1.控制危险源:

  2.抢救受害人员;

  3.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

  4.排除现场灾患,消除危害后果。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形式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按事故波及范围及其危害程度,可采取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两种形式。

  1.单位自救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单位内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单位负责人对组织救援所负有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单位内部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2.社会救援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发生社会事故时,当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所负有的责任和义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与实施

  1.事故报警

  事故报警的及时与准确是能否及时控制事故的关键环节。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根据各自企业制定的事故预案采取积极而有效的抑制措施,尽量减少事故的蔓延,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报警。

  2.出动应急救援队伍

  各主管部门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专职队,赶赴现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和组织群众撤离、疏散,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各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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