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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救治保障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2月17日

局各科室、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现将《三亚市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救治保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救治保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

为认真落实我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做好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救治保障工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不因医疗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三亚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做好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救治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救治医疗保险报销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救治医疗保险报销的保障工作。

组 长:严连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清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定鸿 党组成员

黄 博 党组成员、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黄海燕 二级调研员

成员由局机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清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博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时准确地把握我市疾情医疗报销动态,提出对策和措施,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确保救治保障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职责分工

1、局机关

(1)组织制定全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救治医保基金保障应急预案。负责指挥、协调、指导我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救治医保基金保障全面工作;

(2)加强与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医保基金保障机制。

2.医保中心

(1)负责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医疗保险报销工作;

(2)加强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协商,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患者的医疗费用及时支付。

三、应急反应与措施

(一)制定救治保障措施

1.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2.对异地就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异地进行治疗的本市参保人,可免除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医保基金予以报销。

3.对于我市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等按规定及时结算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4.我市所有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根据疫情的实际情况向我局提出救治资金拨付的申请,由我局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救助资金拨付医院用于医疗救治工作。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相关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二)建立值班制度

自2020年1月24日起,领导小组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直至疫情有效控制。领导小组成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市外出。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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