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控制和减少火灾损失,实现在风电场生产现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火灾灾害,及时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和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国广东核电集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在我风电场生产现场发生的火灾灾害事件。
1.3.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发生火灾灾害时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察北风电场各部门组织开展救援、抢险与处置、恢复生产等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避免火灾灾难造成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1.4.2统一领导。由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或当地人民政府部署和指挥外,一般情况下在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各部门开展救援、抢险、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4.3分级管理。各部门应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建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负责有关火灾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4科学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火灾事故救援能力。依法规范火灾事故救援工作,确保火灾事故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5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火灾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 内容
2.1.1 重点部位。
根据实际将重点部位确定为在发生火灾后可能影响全局的部位,主要包括:油脂库、备品配件库、控制室、现场生产区、现场非生产区、变压器、以及各部门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油品装卸区、动力和保温设备等。
3 启动条件
3.1预测发生火灾将对人员造成伤亡时。
3.2预测由于发生火灾而造成风电场财产损失时。
3.3预测火灾发生对风电场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对发变电设备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威胁,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4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4.1 组织机构
根据察北风电场距离公司本部较远的情况,风电场自然灾害应急机构由风电场应急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和现场应急救援组组成。
4.2 应急领导小组的构成及职责
4.2.1应急领导小组的构成
4.2.1.1应急领导小组由风电场总经理、风电场生产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构成,组长即应急总指挥由风电场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即现场指挥由风电场生产副总经理担任。
4.2.1.2成员组织(见附件1)
4.2.2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4.2.2.1 负责组织公司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火灾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管理的相关机制;建立健全人员、物资安全疏散网络。
4.2.2.2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专业火灾事故救援队伍建设。
4.2.2.3 做好火灾事故救援装备的配置和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4.2.2.4 组织火灾事故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做好火灾事故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2.2.5 在火灾事故灾害发生后,根据火灾事故灾害发生的情况迅速启动抢险救援行动预案,统一部署火灾事故救援行动的实施工作,发布和解除火灾事故救援命令。
4.2.2.6 进行火灾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适时将火灾事故灾害的原因、负责及处理意见上报,及时总结火灾事故救援工作的经验。
4.2.3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急总指挥)的职责
4.2.3.1 负责组织火灾事故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
4.2.3.2 组织指挥风电场火灾事故灾害等的救援行动。
4.2.3.3 在启动地方政府或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救援预案时,作为地方政府或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负责向地方政府或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和接受命令。
4.2.4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现场指挥)的职责
4.2.4.1 全权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
4.2.4.2 担任火灾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或负责具体指挥、调度各保障小组参加公司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4.2.4.3 进行火灾事故现场评估,并提出火灾事故抢险救援的相关方案报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备案,必要时,与总指挥部的专业指挥人员或有关专家直接沟通,确立火灾事故救援方案。
4.2.4.4 必要时,提出火灾事故现场抢险增援、人员疏散、向消防部门求援等建议并报告总指挥部。
4.2.4.5 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的总结。
4.2.5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的职责
4.2.5.1负责组织本单位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标准化操作程序,配备火灾事故救援设备、设施及器材,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火灾事故知识培训及演练。
4.2.5.2负责组织与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及与消防部门和周边单位的联系,必要时代表总指挥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4.2.5.3负责提供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相关的专业技术指导,提供负责组织事故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事态监测评估工作,提供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证服务。
4.2.5.4负责提供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经费保障,参与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处理工作。
4.2.5.5负责做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的其他工作。
4.3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构成及职责
4.3.1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构成
4.3.1.1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公司各个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担任,办公室主任由生产管理部主任兼任。
4.3.1.2成员组织(见附件1)
4.3.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4.3.2.1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责
4.3.2.1.1负责组织拟订、修订风电场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协调各单位组织火灾事故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审,对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进行验证。
4.3.2.1.2具体负责火灾事故救援队伍的建设。
4.3.2.1.3协助火灾事故救援总指挥部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4.3.2.1.4负责火灾事故现场通信联络及组织人员对通讯系统进行维护。
4.3.2.1.5负责现场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4.3.2.1.6负责协助火灾事故现场遇险人员的抢救与转运工作。
4.3.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人员的职责
4.3.2.2.1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指导下科学工作,学习急救援知识、掌握救援技能。按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标准化操作程序工作。
4.3.2.2.2对通讯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4.3.2.2.3负责协助火灾事故现场遇险人员的抢救与转运工作。
4.4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组的构成及职责
4.4.1现场应急救援组的构成
4.4.1.1现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分现场协调指挥小组、信息通讯小组、消防运输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安全护卫小组、物资保障小组、抢修善后小组7个小组,成员由风电场值长、安全员、专工、班长及班组成员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组组长由风电场值长兼任。
4.4.1.2成员组织(见附件2)
4.4.2现场应急救援组组长的职责
4.4.2.1负责组织本单位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标准化操作程序,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及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火灾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及演练。
4.4.2.2负责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火灾事故抢险救援行动。
4.4.2.3负责了解掌握火灾事故现场的情况,并报告。
4.4.2.4提供火灾事故救援建议,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当好参谋。
4.4.2.5在火灾事故恢复阶段,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恢复。
4.4.3现场应急救援组组员的职责
4.4.3.1学习应急救援知识、掌握救援技能,按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标准化操作程序开展救援工作。
4.4.3.2了解掌握火灾事故现场情况,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报告。
4.4.3.3在火灾事故发生初期,及时进行抢救。
4.4.3.4提供火灾事故救援建议,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当好参谋。
4.4.3.5保持与本风场通信联络畅通,保证有效沟通。
4.4.3.6进行火灾事故现场恢复。
4.4.4现场协调指挥小组的职责:
4.4.4.1负责组织本单位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标准化操作程序,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火灾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及演练。
4.4.4.2负责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火灾事故救援行动。
4.4.4.3负责接受和执行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命令,具体组织、详细安排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
4.4.4.4负责协调相关人员与相关部门的火灾事故救援工作,组织应急救援组各小组进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
4.4.4.5负责了解掌握火灾事故现场的各种情况,并及时向上级与有关部门汇报。
4.4.4.6在火灾事故恢复阶段,联系相关部门和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恢复。
5预警预防机制
5.1预测预警
5.1.1当信息通讯小组预测到有可能发生火灾的预警时,信息通讯小组应立即向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应进入紧急应急状态,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应指挥现场各小组提前做好火灾事故准备。
5.1.2预警信息报告应根据预测分析的结果,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灾害进行预警,并将预警信息向消防部门和上级报告,必要时由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命令。
5.1.3预警信息应包括火灾事故灾害的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应采取的措施等。
5.2应急处置
5.2.1信息报告
5.2.1.1当预测到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灾害的预警时,各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应急救援组或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早防范、及早控制。
5.2.1.2当火灾事故发生后,信息通讯组或各部门及班组负责人应立即向消防部门和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影响范围、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及物资等。
5.2.1.3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火灾事故灾害现场有关情况。
5.2.2应急响应
5.2.2.1报告程序 5.2.2.1.1事故发生后,现场目击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报告并立即拨打火警,如发生火灾,如有人员伤亡,立即拨打医疗急救电话,同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2.2.1.2任何基层(班、组)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报告,不得延误。 5.2.2.1.3总指挥或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急救。 5.2.2.1.4人员疏散、现场警戒、现场受伤人员急救
5.2.2.2火灾事故发生后,首先在通知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时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灾害现场的具体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应急预案启动,在应急总指挥或现场应急总指挥的指挥下,各负其责进行应急救援和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5.2.2.3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现场应急救援组及各小组应分级响应,各组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在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5.2.3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标准化操作程序
5.2.3.1火灾发生后,首先组织人力和工具,尽快把被困人员救下来,同时部署一定的灭火力量救火,但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以主要力量救人。如果情况危急,由当值班长迅速组织逃生,设置警戒岗哨,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并派专人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同时迅速疏通安全通道,以保证救援车辆迅速到达事故现场。 5.2.3.2疏散和保护物资,减少火灾损失。对火势威胁的各种物资,根据火场情况来决定,采取可行的保护措施,或对其进行疏散。
5.2.3.3重要设备有烧毁危险时,必须设法抢救。
5.2.3.4当易燃易爆物品有爆炸可能时,必须首先疏散人员,再采取其他控制措施。
5.2.3.5当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按照现场紧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同时汇报值班调度,采取紧急隔离停电措施。在电气设备灭火时,只准许在熟悉该设备带电部分的人员指挥或带领下进行,并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灭火器维护及使用见附件3)
5.2.3.6当办公区辅助设备发生火灾时,在使用灭火器灭火的同时可使用就近的消防栓灭火。
5.2.3.7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灭火时应防止被火烧伤或被燃烧物体所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防止被燃烧物体引起相关设备的爆炸。参加建筑物的灭火人员,应迅速了解建筑物能否倒塌的可能,以保护灭火人员的安全。
5.2.3.8公安消防保卫部门到达现场后,现场灭火指挥人员应立即与消防队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失火设备现状、运行设备状况及注意事项,然后协助消防队负责人指挥灭火。
5.2.3.9当信息通讯小组预测到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灾害的预警时,应第一时间报告消防部门和现场应急救援组或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
5.2.3.10信息通讯小组在等待现场应急救援组或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赶赴现场或下达启动火灾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命令的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或事态发展情况,有权命令在现场的应急救援组成员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
5.2.3.11现场应急救援组或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接到火灾事故灾害预警报告,应立即赶赴现场调研判断是否达到火灾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必要时在接到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急总指挥)下达启动火灾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命令,立即启动救援预案。
5.2.3.12 信息通讯小组在接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急总指挥)下达的启动火灾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命令后,应及时通知现场应急救援组所有成员立即到达火灾事故灾害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各组负责人转达火灾事故救援命令,立即参与现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2.3.13当接到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命令或灾害发生后,现场应急救援组各小组成员必须无条件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在现场协调指挥小组成员的带领下开展救援工作。
5.2.3.14当接到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命令后,物资保障小组成员根据各小组不同分工,对各小组成员发放各类救援工具和救援物资(如医疗救护箱、担架、防毒面具、铁锹、沙袋、消防栓、对讲机、防护服等等)。
5.2.3.15信息通讯小组可根据火灾事故灾害现场事态发展情况和现场协调指挥人员的命令,向相关救援机构报警求救(见附件2)
5.2.3.16当接到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命令后,安全护卫小组在现场协调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下,对火灾事故灾害现场实施交通管制,隔离灾害现场与安全地带并划分应急车辆和人员撤离的专用通道,禁止无关的人员和车辆进入事故现场,帮助灾害现场内人员撤离,保障车辆的顺利进行,指引不熟悉地形和道路情况的应急车辆进入现场,维护现场治安次序,保卫撤离区内和各封锁路口附近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
5.2.3.17当接到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命令后,消防运输小组在现场协调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下,对现场各类人力可控制的险情进行扑救工作,如发现灾害现场有被困、受伤人员、遇险人员,负责疏通、运输及转运工作,熟悉对疫点的隔离警戒措施交叉感染和污染区的卫生防护措施,包括清洗、消毒、医疗废物处置等,必要时协助物资保障小组运输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及器材以及各类救援物资。现场皮卡车作为物资运输专用车辆,救援预案启动后不得挪为它用。
5.2.3.18当接到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命令后,医疗救护小组在现场协调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下,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正确、及时的包扎、心肺复苏、人工呼吸等紧急救护。必要时和医疗机构联系并请求帮助,以便尽快抢救受伤人员。
5.2.3.18.1应急的基本原则(见附件4)
5.2.3.19当接到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命令后,抢修善后小组在现场协调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下,在火灾事故灾害发生初期,对由灾害导致的生产设备的故障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抢险和抢修,在灾害发生过程中对人力可控制的险情和设备,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控制、隔离,并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发生故障的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
5.2.3.20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如某些救援小组人员由于小组人员遇险等原因导致本小组救援人手不够时,可视火灾事故灾害现场实际情况,在征得现场应急救援组组长同意后,由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下令,抽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或其它小组人员补充进入其小组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5.2.4应急结束
经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火灾事故灾害对人身、财产、设备不在构成威胁时,可以宣布应急结束。
6 恢复
6.1火灾事故应急结束后,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做好恢复生产、保险理陪、人员安抚、物资处理等工作。
6.2在抢险过程中使用的灭火设施,应及时恢复原始状态,用空的灭火器及时更换。若发生火灾,损坏的设备及时更换,破坏的设备、严格按照废弃物管理制度执行。及时清理,使现场恢复原样。
7调查程序
7.1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在实施应急救援的同时派专人或要求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派人保护事故现场,因紧急抢修、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变动现场,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
7.2收集、整理原始资料。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像、绘制草图;立即派人组织当值值班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原始材料,上交事故调查组;收集现场的所有物件,保持原样,注明地点、时间;收集或查阅有关运行、检修、试验、验收的记录文件和事故发生时的录音、故障录波图、计算机打印记录等;整理出说明事故情况的图表和分析事故所必需的各种资料和数据。
7.3调查事故报告内容。
7.3.1火灾事故:应查明伤亡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单位、姓名、性别、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以及事故发生前伤亡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教育记录、健康状况和事故现场周围的环境情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场所中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取样分析记录)、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了解其有效性、质量及使用时是否符合规定)。
7.3.2因电气设备事故引发的:应查明发生地点、气象情况;事故发生前的运行情况;事故有关的仪表、自动装置、断路器、保护、故障录波器、调整装置、遥测遥讯、遥控、录音装置和计算机等记录和动作情况;设备资料(包括订货合同、大小修记录等)情况以及规划、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等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设备损坏程度。
7.4分析原因责任。在事故调查基础上,分析并明确事故发生、扩大的直接和间接原因。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分析是否人员违章、过失、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措施是否得当;事故处理是否正确;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的责任者。
7.5提出防范措施。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发生、扩大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扩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7.6提出人员的处理意见。在确认责任后,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人员的处理意见。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7.7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事故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8 应急保障
8.1技术保障
8.1.1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风电场或上级主管部门应组织和聘请各相关单位从事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成立火灾事故灾害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
8.1.2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分析和研究火灾事故灾害对电力生产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火灾事故灾害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8.2物资保障
8.2.1风电场所属各部门及班组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和调用制度。
8.2.2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给风电场配备必要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8.2.3风电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做好火灾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一旦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救援资金必须到位。
8.3人员保障
加强风电场的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火平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9 宣传、培训和演习
9.1宣传
风电场所属各部门及班组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教育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教育。对一些其它单位的相关比较成熟或一些已经实施且比较成功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学习。
9.2培训
9.2.1风电场所属各部门及班组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火平。
9.2.2火灾事故在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培训过程中,如部分现场救援小组的救援方法涉及到一些专业救援知识,可聘请专业人员或到专业部门参加正规培训。
9.3演习
9.3.1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每年协调组织一次火灾事故应急联合演习,风电场所属各部门及班组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部门及班组的应急火灾事故救援演习。
9.3.2生产现场在作好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的火灾事故应急联合演习外,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不同形式的培训教育与演练,例如:单项演习、组合演习、全面演习等。、
9.3.3.应急演习 9.3.3.1演习时间:每年进行一次。 9.3.3.2演习方式:桌面演习或现场模拟演习。 9.3.3.2.1 “桌面演习”:以会议方式在室内进行,有部门领导参加,由安全主管对演习情景、预案进行口头演习,口头演习结束后,由参加人员讨论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改进。 9.3.3.2.2 “现场模拟演习”:针对库房着火,岗位人员如何报警、人员急救、紧急处理及现场恢复。 9.3.3.3演习方案编制:每次演习要编制演习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预定演习过程、预期目的等。 9.3.3.4演习参加人员:演习人员、观摩人员和评价人员。 9.3.3.5演习评审:演习结束后,对演习组织情况和预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制订纠正措施予以完善。 9.3.3.6事故发生后,及时对预案进行评审,对不合理处进行修订,使其更具操作性。 9.3.3.7相关记录。
10 附则
10.1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10.2奖励与责任
10.2.1对在火灾事故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10.2.2对在火灾事故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1.附:
附件1:应急预案中各成员名单
附件2:相关救援机构报警联系电话:
附件3:灭火器维护及使用
附件4:应急的基本原则
附件1:
1、应急领导小组的成员组织: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急总指挥):辛立平
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现场指挥):聂高飞
成员: 王耀成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织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聂高飞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王耀成
3、现场应急救援组组长:温德胜 于广敬
现场应急救援组副组长: 曹彦富
现场应急救援组成员:石伟 郭嘉 蒲学亮 李晶 张胜杰 沈维峰 高鹏 宋立楠 郭志 李成 杨振环 牛亮 樊蓉 安秋红
附件2:
附件2.1突发事件报告对外接口一览表
突发 事件 事件 类别 通告 负责 对外 单位 通告 部门 | 安全事故对口 | 联系电话 | ||
1 | 集团公司 | ▲ | ||
2 | 中广核风力发电公司 | ▲ | ||
3 | 所在地市级有 关管理部门 | 张家口察北管理区县长热线 | △ | 12345 |
4 | 张家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 0313-5906808 | |
5 | 匪警/公安部门 | △ | 110/0313-8682069 | |
6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 △ | 0313-2024770 | |
7 | 工会 | △ | 0313-2012461 | |
8 | 水利部门 | △ | 0313-8055854 | |
9 | 火警 | 119 | ||
10 | 急救中心求救电话 | 120/张北县医院0313-5222395 |
说明:
▲表示由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向集团公司和总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事件报告;
△表示由华北分公司和项目公司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向所在地市级有关部门进行事件通告。
附件2.2外部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联络方式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1 | 公安部门匪警 | 110 | |||
2 | 火警 | 119 | |||
3 | 急救中心求救电话 | 120 | |||
4 | 交通事故报警 | 122 | |||
5 | 全国统一水上搜救中心 | 12395 | |||
6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 | 010-64463751 | |||
7 | 电监会安全监管总局 | 010-66597392/66597306 | |||
8 | 电监会值班室 | 010-66597388/6605880 | |||
9 | 国家地震局值班室 | 010-68219525 | |||
10 | 中国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 | 010-68406964 | |||
11 | 中国气象局气象专业预报台 | 010-68406351 | |||
12 | 察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0313-5906818 | |||
辛立平 | 15081322286 | 聂高飞 | 13785357220 | ||
王耀成 | 13932301025 | 温德胜 | 13733237811 | ||
刘晓莎 | 13833317517 | 于广敬 | 15075328868/13833318953 | ||
石伟 | 13932316631 | 曹彦富 | 15031431093 | ||
郭嘉 | 13663333791 | 蒲学亮 | 13833319632 | ||
张胜杰 | 13463311802 | 郭军 | 13463311822 | ||
李晶 | 13463311803 | 吴南 | 15081328096 | ||
杨振环 | 13833312695 | 沈维峰 | 15847148139 | ||
郭志 | 13903233497 | 樊蓉 | 13833312126 | ||
李成 | 13933788080 | 高鹏 | 13463330615 | ||
牛亮 | 13833318693 | 宋立楠 | 15232105555 | ||
安秋红 | 13833319136 | 姜海龙 | 15031368180 | ||
牛立凯 | 13363132232 | 丁飞 | 15081342169 | ||
附件3:
1干粉灭火器灭火 1.1灭火机理:干粉灭火器灭火时,主要是抑制作用。燃烧反应是一种连锁反应。燃烧在高温作用下,吸收了活化能而被活化,产生了大量的活性基团,当大量干粉以雾状形式喷向火焰时,可以大大吸收火焰中的活性基团,使其数量急剧减少,中断燃烧的连锁反应,从而使火焰熄灭。 1.2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内装式干粉灭火器灭火时,先拔下保险销,将喷枪对准火焰根部,握住提把,然后用力按下压把,开启阀门,气体充入筒内,干粉即从喷嘴喷出灭火。 1.3干粉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干粉灭火器应放置在被保护的物品附近、干燥通风和取用方便的地方。要注意防止受潮和日晒,灭火器各连接不得松动,喷嘴塞盖不能脱落,保证密封性能。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灭火剂结块或储气瓶气量不足时,应及时更换灭火器。灭火器一经使用必须进行更换。灭火器必须标明维修日期和维修厂家。
附件4:
1应急的基本原则,应急工作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现场急救与医疗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1.1烧伤急救: 1.1.1着火事故发生后,必须沉着冷静。多人烧伤,应区别轻重缓急,有条不紊地进行急救。 1.1.2迅速脱离火源,将伤员搬离现场,尽快脱去着火衣服,如来不及脱衣,就地慢慢滚动或用水浇灭。严禁奔跑呼叫或用双手扑打火烟,以免引起呼吸道和双手烧伤。 1.1.3如伤员口渴,可饮盐开水、盐豆浆等,不可喝生水或过多喝开水。 1.1.4经初救后,速送附近医院。 1.2.触电急救 1.2.1应迅速拉开来关,切断电源。 1.2.2如条件不允许,可用带绝缘手柄的物体把电线切断。 1.2.3如果导线搭在触电者身上,可用绝缘物把导线挑开。 1.2.4如触电者神志清醒,应将其抬到空气新鲜,通风良好的地方,舒适的躺下,并严密观察呼吸和心脏的跳动。 1.2.5如验证触电者呼吸停止时,应及时做人工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