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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5月19日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云桂铁路(云南段)分部经理部三分部各类机械设备安全预控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

2、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4《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3、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3.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为分部部所属各涉及机械设备作业场所。

3.2可能影响范围: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可能影响的人员: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3.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数人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构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

4、可能发生的情况(位置、地点、环境):

4.1在机组运行期间从事机器设备的保养、检查中发生;

4.2在机组运行期间因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进行检查、消缺中发生;

4.3需进入转动的机械设备进行消缺工作而未办理工作票,误进入尚在运转的机械设备时发生;

4.4位于高度超过2米的工作点,而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时发生;

4.5试运场所(机械设备区域)照明不足、地面有水渍油污,引起拌倒、滑倒致使被机械伤害;

4.6由于设计缺陷,高度在2米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齿轮等危险部位未设计全封闭的防护装置而导致机械伤害;

4.7机械设备的操作位置高出2米及以上,但未配置操作台、栏杆、扶手、围板等而导致机械伤害。

5、应急预案

5.1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王常辉(分部经理)

副组长:葛万义(分部书记)关华 (分部总工)

组  员:马铁威(工程科长)杨晶晶(安质科长)韩新刚(物资设备科长)刘云龙(财务科长)王艳(综合办公室)汲广生(计划合同科长)

5.2分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图





5.3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

5.3.1分部经理:在分部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

5.3.2分部总工: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

5.3.3分部副经理: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

5.3.4工程技术科长(工程技术科):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负责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

5.3.5安质科长(安全质量科):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编制并现场指导实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负责在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

5.3.6财务科长(财务科):负责确保提供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的资金支持。

5.3.7物资设备科长(物资设备科):负责保证本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使用。

5.3.8综合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做好内、外联络和沟通。参与爆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技术方案的制订,负责维持应急救援工作的秩序,参与人员疏散和警戒,为应急救援提供安全保障。负责应急救援中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

5.3.9计划合同科长(计划合同科):负责在事故发生后协助保护现场,对在事故救援过程中确需变动的,应积极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

5.3.10应急救援队(一、二队):由各队长负责,负责直接参与或配合地方专业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援。

5.4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当分部各涉及机械设备作业的分部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发生机械设备作业安全事故/事件时,由分部经理下令启动并运行本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确保国家、社会、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6、应急救援资源配备情况

6.1资金的配备

分部财务科必须保证10万元的应急救援备用金,以备紧急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应急救援工作。

6.2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的配备(见下表)

序号名  称数  量位  置负 责 人
1急救车1辆分部综合办公室
2物资运输车1辆分部物资设备科长
3医药箱、药品1套分部综合办公室主任
4扩音喇叭2支分部综合办公室主任
6应急联络电话数部见应急联络

6.3社会资源:在发生机械设备作业安全事故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实际需要将与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机构或部门请求支援,如请求火警119支援、请求医院急救120支援、请求110支援等。

7、应急响应

7.1接警与通知

7.1.1接警:接警部门为分部综合办公室。接警人接到报警后,应详细询问以下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简要经过介绍、人员伤亡及被困情况、现场事态控制及发展情况等,并做好记录。接警电话:综合办公室主任手机:  15987289517 。

7.1.2通知:接警人接到报警后,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向分部经理详细报告,分部经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是否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发出应急救援申请。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由分部综合办公室通知应急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负责人。

7.2应急通讯联络系统

分部应急救援联络工作由分部部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联络途径如下:

7.2.1设分部应急联络电话:

综合办公室主任手机:15987289517。

7.2.2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宜良县人民医院 :电话:0871-7595816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里仁街127号。

7.2.3逐级上报电话

集团公司安质部安全科电话:0419-2327830。

7.2.4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

分部经理手机:15188181999;    分部总工手机:15187736789;

分部副经理手机:15987295858;  工程科长手机:15987292227;

安质科长手机:15987298077;    财务科长手机:13577790933;

物资设备科长手机:15987292266;综合办公室手机:15987289517;

计划合同科长手机:15188180999;应急一队队长:15925306666;

应急二队队长:  13769368888 。

7.3现场保护

机械设备作业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安全部门立即派人赶赴事故/事件现场,负责事故/事件现场保护,计划合同部门协助开展收集证据工作。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志、标记,并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材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7.4警报和紧急公告

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周边公众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公众能够做出及时自我防护响应。分部经理决定是否启动警报。警报和紧急公告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警报方式采用扩音喇叭向周边区发出警报。

7.5事态监测

发生机械设备作业安全事故/事件并启动本应急预案后,由安质科、工程科、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各指定本部门1名人员组成事态监测小组,负责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动态监测并做好过程记录。

7.6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边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在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现场警戒与治安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

现场警戒措施包括: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哨佩带臂章,警车鸣警灯和警笛,用扩音喇叭警告,警戒哨人员负责阻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7.7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措施,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控制程度等决定是否对人员进行疏散,人员疏散由分部经理下达疏散命令,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计划科参与实施。应对被疏散的人群、数量,疏散区域、距离、路线、运输工具等进行事先考虑和准备,应考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

7.8医疗与卫生

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在机械设备作业安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伤情严重的人员立刻转送至工程所在地附近医院或急救中心进行抢救,转送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途中护理,急救车为转送伤员专用车辆或120急救车。在紧急转送伤员时,救护车鸣灯。

7.9公共关系

机械设备作业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进行统一发布,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控制谣言,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发布事故相关信息由分部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发布,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及时消除传言。

7.10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进行周密的考虑和监视。必要时,应有专业抢险人员参与指挥或作业。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分部安质部指派专人负责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监视,及时发现受伤人员并组织撤换抢救。

7.11应急终止与现场恢复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以消除时,由分部经理下达终止应急令。终止应急令由安质科专人用扩音喇叭传达至应急救援现场,终止应急救援。

当终止应急救援后,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可能的不明隐患时,现场警戒不予解除,直至经技术部门技术鉴定确认无不明隐患后,告知综合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公室主任下令解除现场警戒。

警戒解除后,由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恢复现场。主要清理临时设施、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恢复现场办公生活基本功能等。由物资部负责组织被疏散人员的回撤和安置。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云桂铁路(云南段)分部经理部三分部各类机械设备安全预控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

2、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4《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3、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3.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为分部部所属各涉及机械设备作业场所。

3.2可能影响范围: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可能影响的人员: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3.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数人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构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

4、可能发生的情况(位置、地点、环境):

4.1在机组运行期间从事机器设备的保养、检查中发生;

4.2在机组运行期间因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进行检查、消缺中发生;

4.3需进入转动的机械设备进行消缺工作而未办理工作票,误进入尚在运转的机械设备时发生;

4.4位于高度超过

2米

的工作点,而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时发生;

4.5试运场所(机械设备区域)照明不足、地面有水渍油污,引起拌倒、滑倒致使被机械伤害;

4.6由于设计缺陷,高度在

2米

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齿轮等危险部位未设计全封闭的防护装置而导致机械伤害;

4.7机械设备的操作位置高出

2米

及以上,但未配置操作台、栏杆、扶手、围板等而导致机械伤害。

5、应急预案

5.1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王常辉(分部经理)

副组长:葛万义(分部书记)关华 (分部总工)

组  员:马铁威(工程科长)杨晶晶(安质科长)韩新刚(物资设备科长)刘云龙(财务科长)王艳(综合办公室)汲广生(计划合同科长)

5.2分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图





5.3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

5.3.1

分部经理:在分部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

5.3.2

分部总工: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

5.3.3

分部副经理: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

5.3.4

工程技术科长(工程技术科):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负责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

5.3.5

安质科长(安全质量科):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编制并现场指导实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负责在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

5.3.6

财务科长(财务科):负责确保提供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的资金支持。

5.3.7

物资设备科长(物资设备科):负责保证本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使用。

5.3.8

综合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做好内、外联络和沟通。参与爆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技术方案的制订,负责维持应急救援工作的秩序,参与人员疏散和警戒,为应急救援提供安全保障。负责应急救援中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

5.3.9

计划合同科长(计划合同科):负责在事故发生后协助保护现场,对在事故救援过程中确需变动的,应积极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

5.3.10

应急救援队(一、二队):由各队长负责,负责直接参与或配合地方专业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援。

5.4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当分部各涉及机械设备作业的分部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发生机械设备作业安全事故/事件时,由分部经理下令启动并运行本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确保国家、社会、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6、应急救援资源配备情况

6.1资金的配备

分部财务科必须保证10万元的应急救援备用金,以备紧急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应急救援工作。

6.2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的配备(见下表)

序号名  称数  量位  置负 责 人
1急救车1辆分部综合办公室
2物资运输车1辆分部物资设备科长
3医药箱、药品1套分部综合办公室主任
4扩音喇叭2支分部综合办公室主任
6应急联络电话数部见应急联络

6.3社会资源:在发生机械设备作业安全事故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实际需要将与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机构或部门请求支援,如请求火警119支援、请求医院急救120支援、请求110支援等。

7、应急响应

7.1接警与通知

7.1.1

接警:接警部门为分部综合办公室。接警人接到报警后,应详细询问以下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简要经过介绍、人员伤亡及被困情况、现场事态控制及发展情况等,并做好记录。接警电话:综合办公室主任手机:  15987289517 。

7.1.2

通知:接警人接到报警后,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向分部经理详细报告,分部经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是否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发出应急救援申请。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由分部综合办公室通知应急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负责人。

7.2应急通讯联络系统

分部应急救援联络工作由分部部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联络途径如下:

7.2.1

设分部应急联络电话:

综合办公室主任手机:15987289517。

7.2.2

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宜良县人民医院 :电话:0871-7595816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里仁街127号。

7.2.3

逐级上报电话

集团公司安质部安全科电话:0419-2327830。

7.2.4

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

分部经理手机:15188181999;    分部总工手机:15187736789;

分部副经理手机:15987295858;  工程科长手机:15987292227;

安质科长手机:15987298077;    财务科长手机:13577790933;

物资设备科长手机:15987292266;综合办公室手机:15987289517;

计划合同科长手机:15188180999;应急一队队长:15925306666;

应急二队队长: 13769368888 。

7.3现场保护

机械设备作业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安全部门立即派人赶赴事故/事件现场,负责事故/事件现场保护,计划合同部门协助开展收集证据工作。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志、标记,并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材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7.4警报和紧急公告

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周边公众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公众能够做出及时自我防护响应。分部经理决定是否启动警报。警报和紧急公告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警报方式采用扩音喇叭向周边区发出警报。

7.5事态监测

发生机械设备作业安全事故/事件并启动本应急预案后,由安质科、工程科、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各指定本部门1名人员组成事态监测小组,负责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动态监测并做好过程记录。

7.6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边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在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现场警戒与治安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

现场警戒措施包括: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哨佩带臂章,警车鸣警灯和警笛,用扩音喇叭警告,警戒哨人员负责阻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7.7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措施,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控制程度等决定是否对人员进行疏散,人员疏散由分部经理下达疏散命令,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计划科参与实施。应对被疏散的人群、数量,疏散区域、距离、路线、运输工具等进行事先考虑和准备,应考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

7.8医疗与卫生

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在机械设备作业安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伤情严重的人员立刻转送至工程所在地附近医院或急救中心进行抢救,转送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途中护理,急救车为转送伤员专用车辆或120急救车。在紧急转送伤员时,救护车鸣灯。

7.9公共关系

机械设备作业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进行统一发布,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控制谣言,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发布事故相关信息由分部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发布,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及时消除传言。

7.10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进行周密的考虑和监视。必要时,应有专业抢险人员参与指挥或作业。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分部安质部指派专人负责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监视,及时发现受伤人员并组织撤换抢救。

7.11应急终止与现场恢复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以消除时,由分部经理下达终止应急令。终止应急令由安质科专人用扩音喇叭传达至应急救援现场,终止应急救援。

当终止应急救援后,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可能的不明隐患时,现场警戒不予解除,直至经技术部门技术鉴定确认无不明隐患后,告知综合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公室主任下令解除现场警戒。

警戒解除后,由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恢复现场。主要清理临时设施、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恢复现场办公生活基本功能等。由物资部负责组织被疏散人员的回撤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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