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保障天心区建筑工地现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建立健全我区建筑工地现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对我区建筑施工现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预防、减少和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风险与危害,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我区建筑业稳定、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此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针对我区建筑工程在竣工交付使用前施工全过程中的建筑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发生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预防为主,加强监管。把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增强对可能引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各个环节和因素进行风险分析,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
3、信息畅通,反应及时。建立快速准确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群众举报制度,保证信息的准确、及时、畅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迅速做出反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救治和现场控制。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天心区建筑工地现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王 刚
副总指挥:王钰莹 刘振华 谭 初
成 员:曹吉铭 何密 邱阜 万朝晖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局质安站,办公室主任由曹吉铭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总指挥负责全区施工现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调度与协调;副总指挥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及落实工作;指挥部成员负责指挥部指派的具体任务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区建设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成员负责落实我区各建筑施工现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情况,信息沟通情况,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二)天心区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对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和区属建筑公司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部署、协调,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意识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各建筑工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协助卫生等部门对建筑领域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及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三)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区属建筑企业职责
1、强化、落实责任制,各建筑施工工地确实落实公共卫生责任制。必须做到机构健全、责任明晰、思想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得当。
2、做好应急救援值班工作,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班,及时安排值班人员,严禁擅离职守,同时要做到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3、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施工单位须立即向区城乡建设局和卫生部门报告,积极救治病人,保护好现场,配合建设和卫生主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处理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五、应急响应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施工现场责任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应急响应程序如下:
1、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办公室(85899616)、值班室或质安站(85899612)在接到各种途径转来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电话后,要认真记录简明情况,立即向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汇报。
2、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员及相关人员立即到事故现场。
3、到现场后积极了解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病人的救护,尽可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死亡。
4、根据事态发展,超出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及时报告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处置
应急预案启动后,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将立即赶往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医疗救治、现场检测、事件调查等应急处置工作。
(一)组织医疗救治。协调卫生、医疗等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病因,采取有效救治措施。
(二)进行事件调查处理。联合与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追踪源头,做好事故防范工作,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继续蔓延。
(三)信息报告
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对于一般建设工程施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天心区城乡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将事故信息于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至区安监、卫生部门,并由天心区城乡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上报至区应急指挥部。
2、对于较大以上建设工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或对于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信息,1小时上报区政府和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四)应急结束
1、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特殊情况下,由县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2、事故调查与总结
建筑工地现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险情或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七、应急保障
(一)指挥技术系统保障
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建立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满足指挥决策、应急协调和对外联络的需要。
(二)通信保障
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工地现场公共卫生发生重大险情事故突发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同区政府、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部门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
(三)装备保障
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安排梯次,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装备的储备和调配方案。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八、宣传教育和演练
(一)宣传
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人员关于预防疾病、食品安全、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各施工现场的重视程度,保障在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情况下,施工现场能够及时、有序、快速的解决问题。
(二)培训
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三)演练
1、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将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应对建筑施工现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到实处,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病亡。
2、目标
提高天心区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应对建筑施工现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救援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组织指挥水平和专业处置能力。
3、基本程序
①工地负责人向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出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接报人员认真记录简明情况,并立即向住建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汇报。
②由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应对建筑施工现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事故指挥部向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③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应对建筑施工现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与医疗救助部门配合进行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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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演习结束后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