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地确保青石供电所供电营业区域内“防汛”期间安全可靠供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集安市农电有限公司防汛保供电应急预案》并结合省市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制度。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石供电所在“防汛”期间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安全可靠的供电,防止配电网突发事件,处理事故抢修和解决因用电紧张而引起的供需矛盾。
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供电、事故预防和抢修措施,有效地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依靠当地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加强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安全用电意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2 统一指挥。供电所保障供电抢修小组统一指挥营业区范围内安全供电、事故抢修和恢复供电工作。
1.4.3 保证重点。按照“保证重点区域、重点客户和居民生活用电”的原则,保证人民生活用电及辖区内党政机关、部队、电台、交通枢纽及有重大社会活动场所的可靠用电,避免因停电造成社会不安定现象。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保障供电抢修小组
2.1.1 供电所成立保障供电抢修小组。
组 长:孙士龙
安全员:宫本成
工作负责人:李桂华
物资保管员:刘守军
2.1.2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 所长:全面负责供电所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做到安全、可靠供电;
2) 安全员:监督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加强工器具管理;
3) 工作专责人:负责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4) 物资保管员: 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备品备件,并确保数量满足抢修及应急供电方案的需要。
2.2 保障供电抢修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落实集安市农电有限公司关于保障“防汛”供电的各项措施,接受集安市农电有限公司保障供电领导小组的领导。
2.2.2 及时向集安市农电有限公司汇报营业区域内“防汛”期间的用电安全情况。
2.2.3 负责营业区范围内10kv及0.4线路安全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
2.2.4 负责配电设备的巡视、维护、预防性试验和缺陷管理。
2.2.5 负责检查和处理配网事故隐患,处理紧急事件。
2.2.6 负责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搞好用电检查,指导客户“防汛”期间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正常供电秩序。
2.2.7 做好本营业区域内“防汛”期间负荷预测工作。
3、前期准备
3.1 安全供电责任
3.1.1 各馈路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落实到人、各台区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按片或行政村落实到人。
3.1.2 按照有关规程要求进行设备的巡视、检查、试验、维护和检修,对设备缺陷做好记录,按缺陷等级分类处理。
3.1.3 临时停电检修及事故抢修时,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宗旨,严格执行抢修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加强间接带作业管理,加强违章作业的处罚力度。
3.1.4 负荷预测中发现过负荷的线路或台区应采取措施提前解决。
3.2 电力紧急服务工作内容
3.2.1 供电所对外公布电力紧急服务电话,受理供电营业区域内紧急电话报修,24小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及时将报修信息传送给配电抢修人员。加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严禁他人代岗,并做好值班记录。
3.2.2 组织抢修队伍、抢修车辆以及抢修工器具,确保及时处理各类供电故障。
3.2.3 供电所与公司的电力调度通过电话保护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3.2.4 配电抢修人员要做到文明服务,方便客户,不得拖延抢修时间。
3.2.5 配电抢修人员工作中要做好事故预想,对可能发生的自然天气灾害等提前准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3.3 物资和人员保障
3.3.1 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备品备件,并确保数量满足抢修及应急供电方案的需要。
3.3.2 供电所结合实际情况,调动技术骨干力量,以便保障安全供电和事故抢修时,能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尽快恢复供电。
4、故障分级
4.1 10kv线路发生停电故障。
4.1.1. 馈路发生跳闸、单相接地故障;
4.1.2 . 馈路发生倒杆、断线事故;
4.1.3 配变事故;
4.1.4 馈路、支线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避雷器毁坏事故;
4.2 低压线路及配电柜发生停电事故;
4.2.1 低压线路发生停电事故;
4.2.2 配电柜发生事故;
4.2.3 低压用户发生停电事故;
5、事件响应及应急保障
5.1事件报告
凡发生停电事故、配电设备损坏事故及时向集安市农电有限公司汇报,不得拖延和隐瞒。
5.2 事件响应
5.2.1馈路发生跳闸、单相接地停电事故
1) 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调度通知后,应立即报告供电所所长,由所长安排工作人员,根据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分析,初步判断故障范围;
2) 所长安排巡视小组(至少2人),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线路巡视的要求进行巡线;
3) 巡视过程中要重点检查主干线和情况复杂的支线以及交叉跨越、导线、电杆、金具等;
4) 巡视人员发现故障点,应立即将故障地点、线路名称、现场详细情况、初步处理方案、所需材料等报告供电所所长,由所长向主管领导、部室汇报;
5) 经集安市农电有限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安全员等组成工作班进行抢修。
6) 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7)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8) 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汇报,组织恢复供电;
5.2.2馈路发生倒杆、断线停电事故
1) 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倒杆、断线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报案人询问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大致原因;
2) 供电所所长及值班人员迅速赶往事故地点查看,如发现导线、电缆断落地点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内,并立即切断电源,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科室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3) 经集安市农电有限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安全员等组成工作班成员。
4) 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5)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6) 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3 配变事故
1) 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配电变压器发生故障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所长,所长及值班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勘察、切断电源,并将故障情况报告主管领导、科室;
2) 集安市农电有限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成员。
3) 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4) 在变压器台架下设置安全围栏,防止行人靠近;
5) 检测故障配变,对初步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对与电柜、低压线路进行巡视,综合判断配变能否运行。工作负责人向主管领导、科室汇报配变故障情况;
6) 若因过负荷或其它原因配变不能运行需要更换配变的,由生产部或主管领导安排设备、运输车辆、吊车,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更换配;
7)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核对工器具、材料是否遗留在设备上,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8) 工作负责人向主管领导、科室汇报并组织恢复供电;
5.2.4 馈路、支线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避雷器毁坏事故
1) 值班人员接到馈路、支线断路器发生故障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所长;
2) 所长及值班人员迅速赶往事故地点查看,立即切断电源,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科室,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3) 经集安市农电有限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安全员等为工作班成员,主管科室安排人员现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4) 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5)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6) 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汇报,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5 低压线路发生停电事故。
1) 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询问清楚地点、台区、报案人姓名,应立即报告所长,由所长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察,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2) 经县电力局生技科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为工作班成员;
3) 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4)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故障处理情况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5) 工作负责人向主管科室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6 配电柜发生事故
1) 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询问清楚地点、台区、报案人姓名,应立即报告所长,由所长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2) 经集安市农电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安全员等为工作班成员;
3) 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先断开低压分路开关,再拉开配变高压侧丝具,在配变低压引线和各分路上各挂接地线一组;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4)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故障处理工艺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5) 工作负责人向主管科室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恢复供电;
5.2.7 低压用户发生停电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询问清楚地点、报案人姓名,立即报告所长;
2)所长统一指挥,安排专责人、安全员等,根据现场检查判断故障,如漏电保护器故障、低压刀闸烧损等,并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组织抢修排除故障;
6、后期处理
6.1 事故调查
出现停电故障后,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6.2 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之后,供电所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发展的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安全可靠供电的管理水平。
7、宣传和培训
7.1 宣传
7.1.1 加强安全、可靠供电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对安全、可靠供电预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岗位之间的配合,落实各自的责任和任务,保证预案有效实施。
7.1.2 加强电力生产、线路安全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7.2 培训
7.2.1 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技术比武,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通过培训真正做到按规程工作。
8、附则
8.1 预案的管理与修订
随着相关法规的修订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供电所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10年06月15日起实施。
8.3 附录
8.3.1 供电所“防汛”值班表
青石供电所2010年“防汛”值班表
日期 | 值班人员 | 备注 |
星期一 | 宫本成 | |
星期二 | 李桂华 | |
星期三 | 江崇利 | |
星期四 | 韩志有 | |
星期五 | 王树清 | |
星期六 | 刘 坤 | |
星期日 | 刘守军 |
值班事项:
1、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做好“四防”工作。
3、严禁饮酒和赌博。
4、各辖区人员作好各自辖区维护管理工作,必须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做好事故保修的准备工作。
青石供电所人员电话表
姓名 | 电话 | 备注 |
孙士龙 | 13844530090 | |
韩志有 | 13844531517 | |
江志峰 | 15944544322 | |
刘守军 | 13654356060(6662114) | |
李桂华 | 13844536577(6662008) | |
宫本成 | 13654356996(6662198) | |
王树青 | 13704457922(6656436) | |
江崇利 | 15526620165 | |
丁永波 | 13351532879(6661098) | |
刘平 | 115944567332(6661568) | |
刘坤 | 13298843000 |
青石供电所
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