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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计重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15日

根据计重收费有关规定,在计重收费正式实施时,如遇特殊情况,为保证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道路的安全通畅制定该预案。

一、成立计重纠纷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站长)

副组长: (副站长)

组  员: (班长)

二、职责分工

组  长:负责计重纠纷处置应急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负责现场处置、调解纠纷、向司机宣传政策规定;

组  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指挥交通、实施应急保畅措施。

注:组长不在现场时,由副组长负责组长职责。

三、响应层级和响应时间

(一)人员层级:

    当班员工(收费员、厨师、保洁工等)→领导小组组员→领导小组组长→管理处、川北公司相关领导

(二)响应层级:

三级:因一根车道计重故障或收费产生计重纠纷,当班组员应当在5分钟内上报组长,由组员在组长指示下应对事件。当班员工应当于事发后立即报告组员。组员应当即时向组长汇报处理事故的进程、结果,并对事件进行记录。组长负责于事发后一月内完成事件分析报告。并将事故分析报告纳入之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级:因两根及两根以上车道计重故障,造成车辆严重拥堵,组长应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赶赴现场。当班员工应当于事发后立即报告组员。组员立即报告组长。在组长赶到现场之前,通过与组长电话联系,组员负责事件现场的组织领导工作,通知管理处维护人员现场维护。组长应当于接到事故通知后5分钟内向管理处相关领导报告。

一级:因计重故障或计重纠纷,发生驾乘人员围攻收费人员,出现人员受伤,组员应及时报警,并调集路维人员现场增援,控制事态发展,现场的安全生产领导人应当组织当班员工维护现场秩序,在保护自身安全的情况,尽全力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管理处、川北公司相关领导应当于事发后立即尽快赶到现场,领导现场事故处理。根据事故的大小不同,管理处、川北公司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介入事故处理。收费站、管理处、川北公司三级都应当有相关的事故记录、善后处理记录和总结报告。各级应当将事故总结报告纳入之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响应流程:

事故发生→上报安全生产小组→形成应急方案→进行处置

   ↓                                          ↓

人员伤亡→现场处置、送医院抢救→善后工作、

启动和终止

当班组员在组长的指令下启动应急预案。组长根据情况,确定应急预案的终止时间。当班组员对启动、终止时间进行记录、上报。

五、应急措施

(一)计重失效应急措施

1.值班站长要在计重设备发现故障的第一时间报监控中心通知维护人员到现场抢修设备。

2.如果收费道口有计重正常的车道,值班站长应安排班长在现场指挥分流车辆,让货车依次称重,正常收费放行。

3.如果因系统或电力、雷击等原因造成全站计重系统失效,不能正常运行,值班站长应立即上报值班领导说明情况,协调指示。

4.按计重收费规定,应按车类划分进行收费。由值班站长驻守现场,负责向司机宣传政策法规,调解纠纷。

5、班长应坚守现场负责维持秩序,实行客货分流,优先放行小车,安排货车排队等候依次从使用应急机的车道按车型分类收费放行。

(二)计重纠纷处置原则

1、货车不按规定要求(如超速冲秤、跳秤、拐S型、反复碾压秤台等)称重,造成称重不准,原则上不允许复秤。

2、货车正常过秤,称重在秤台允许误差范围内,原则上不允许复秤。

3、如果称重重量有明显错误(如轴数不对、重量明显不符),可以报值班站长同意后允许货车按规定要求进行一次复秤。

4、计重纠纷处理人员要文明礼貌,不得恐吓、威胁司机。

5、对于司机无理要求、谩骂威胁、贿赂工作人员,现场班长或管理人员要及时取证,报监控中心通知路政、执法、交警、公安等部门处理。

六、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管理处监控中心:

**管理处稽查队:

**管理处分管领导:

广南路维中队:

高速交警三大队:

执法大队三大队:

**派出所报警电话:

计重设备厂家:

机电维护队:

七、本应急预案自**年**月**日起实行。

八、本应急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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