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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24日

3.2.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碰撞

相邻塔吊的作业面交叉处,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项目需综合考虑各种塔吊的尺寸及各塔吊基础的高度,排定各塔吊安装高度,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m。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中10.5的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3.2.3、起重臂及下垂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的碰撞

塔吊应有足够高度的施工高度,充分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4、群塔施工中应遵循的原则

4.1、低塔让高塔原则

一般情况下,主要位置的塔吊、施工繁忙的塔吊应安装的较高,次要位置的塔吊安装的较低,施工中,低位塔吊应关注相关的高位塔吊运行情况,在查明情况后再进行动作。

4.2、后塔让先塔原则

塔吊同时在交叉作业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

4.3、动塔让静塔的原则

塔吊在交叉作业区施工时,有动作的塔吊应避让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

4.4、荷重先行原则

两塔同时施工在交叉作业区时,无吊载的塔吊应避让有吊载的塔吊,吊载较轻或所吊构件较小的塔吊应避让吊载较重或吊物较大的塔吊。

4.5、客塔让主塔的原则

在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后,闯入非本塔吊施工区域的塔吊应主动避让该区域塔吊。

 

八、组织管理

为了确保施工期间各塔机合理使用、安全作业,发挥塔机的最大效能,满足施工进度需要,加强群塔作业的管理、调控,应成立群塔作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作业的指挥与协调。

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领导小组负责对现场所有塔机的总体指挥、协调。各塔机租赁单位负责本单位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完成塔机的锚固顶升工作,对机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日常管理,组织塔机的进场安装拆除退场工作,机长负责本塔机的日常使用,加强使用中的管理、控制,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提供给领导小组,便于及时作出调整。

群塔作业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关于塔吊使用的协调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工作内容,对塔吊的使用进行有效协调,尽量减少塔吊的交叉作业,尽量发挥塔吊的最大效能。

1、加强对塔机司机、信号指挥员、起重工的管理:严把人员关,所有人员必须持正上岗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严格自律、禁止各行其是。

2、现场协调员对塔吊作业进行协调,区分作业面,最大限度防止现场塔吊作业出现相互交叉现象。

3、对于夜间施工,除保证现场照明外,同时在塔吊起重臂上沿、平衡臂下沿采用霓虹灯进行环绕,在塔吊的吊钩上涂刷荧光漆,以示警戒。

4、恶劣气候条件施工

4.1、起重作业时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6级(含6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4.2、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经常注意天气变化,吊钩到位后应及时将旋转刹车锁定,防止突遇大风将大臂吹偏而导致碰撞事故。

施工中突遇大风应立即停止工作,锁定旋转刹车,缓慢将吊物放至地面并将塔机转入状态。

4.3、时刻关注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范恶劣天气条件工作。

4.4、作业人员下班后或塔机处于空闲状态时应将塔机放至于防风状态。

5、塔机口令、指挥流程

1)吊钩的上下:在塔机作业中,当吊臂的方位及吊钩已调整到吊物中心的上方后即可指挥吊钩下落进行吊装作业,吊钩下落的速度应由快到慢减速直至停止。

指挥人员对吊物的捆绑负责,在挂好吊物捆绑吊索后,气钩前指挥人员要仔细检查所用的吊索吊具是否符合安全吊装的规范要求,吊物捆绑是否牢固、吊点是否正确、吊物上是否有浮置物并注意自己所站位置是否安全、提醒其他吊装人员要站在安全的位置,检查无误后再将使用单位、吊物名称、准备吊往何处等信息通知司机及另一指挥人员并通知司机准备起钩,另需注意的是指挥人员应根据待吊物的重量以及吊臂受力挠度特性调整好吊钩到吊物中心之间的距离,在收到司机已做好起钩准备的示意后即可进行起钩指挥。在吊物起离地面50公分后应停止动作,检查有无滑钩现象及吊索、吊具、连接点受力情况,在检查无误后方可再起钩,并且不得使用高速起钩。

2)塔机的旋转:在塔机作业中指挥人员发出的旋转方向指挥口令都必须以司机正常操作时的左右方向为准,并且在指挥塔机旋转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大臂、平衡臂及吊钩吊物的周边情况,在确认无碰撞危险及吊钩越过障碍物后方可指挥塔机旋转,在转动半径较大的情况下动作应先将刹车打开,动作由慢到快,逐渐加速、减速直至到位后停止,然后锁住刹车。

3)动臂塔的变幅:在动臂塔机作业中,通过改变大臂的角度来改变吊钩到塔机中心的距离(半径),在作业中指挥人员需对吊物到塔机中心的距离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以便于司机根据半径调整大臂的角度,在实际工作中如需要将吊钩指挥到塔机中心近一点的位置,则需指挥大臂仰起,反之则需指挥大臂俯下(趴)

4)在钢构件安装的作业中如吊物已落到位需进行精确吊装时指挥人员必须要将情况向司机说明提醒司机注意,必须使用点动口令。

5)指挥人员口令必须清晰、简洁。

6)操作和指挥人员的岗位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轻易换岗。

7)每班操作和指挥人员的搭配相互固定,形成固定搭档,便于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

8)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高度关注,注意力集中。

 

九、群塔运行的控制

 1、明确规定塔机在施工中的运行原则:低塔让高塔;后塔让先塔;动塔让静塔;轻车让重车;客塔让主塔。

 2、塔吊的起重臂上应安装起重臂的长度标识,以方便塔吊的驾驶员能看清楚塔吊起重臂的小车位置,防止相邻两台塔吊在回转交叉时发生一台塔吊的起重臂与另一台塔吊的起重臂上钢丝绳发生碰撞。

3、塔吊大臂旋转前,操作人员应首先观察相邻塔吊的位置,鸣笛后再动作。相邻两台塔机在交叉会面时,应喇叭,警示对方塔吊注意。

4、夜晚作业时,塔吊应打开塔吊起重臂、平衡臂上及塔帽上的警示灯,使驾驶员能清楚的看到邻近的塔吊的起重臂及平衡臂的位置。

5、司机在操作时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起重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6、司机要严格遵守换班制度,不得疲劳作业,连续作业不许超过8小时。司机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司机的视线。

7、回转作业速度要慢,不得快速回转。

8、下班后塔机禁止在吊钩上挂钢索及吊具,必须将小车回收离开覆盖区范围。操作后,吊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并且将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9、塔机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必须当面交接;对新进场的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技术交底。

10、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避免因使用哨音造成指挥信号混乱和对周围群众的噪音干扰,每台塔机有其专用的频道,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换,确保指挥信号的可靠和准确。对讲机配置原则如下:

1)塔吊所使用对讲机频道应采用技术手段锁定,现场其他工作用对讲机严禁进入塔吊频道,避免塔机误动作。

2)对讲机频道号与塔吊自身编号一致,并在对讲机上做出醒目的编号标识。

3)现场设专职协调员一名,所使用对讲机能对所有塔机操作人员发出指令,对讲机频道定位为8频道,以便现场协调和紧急情况下发出指令。

4)操作室对讲机应长期处于充电状态,指挥人员对讲机应在下班后立即对对讲机进行充电,以保持工作中通讯联络通畅。

11、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12、加强塔机的顶升管理。塔机租凭单位严格按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按时按要求完成塔机的锚固顶升工作;派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确保顶升过程的安全,并不受相邻塔机的干扰。

13、划定各塔机的施工区域,在塔机交叉范围内只准一台塔机工作,在该塔机未脱离交叉区域前其它塔机严禁进入;群塔领导小组掌握24小时天气预报,遇有6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禁止运转塔机,大臂顺风向停放。

 

十、群塔施工安全措施与使用操作

1、司机人员需经医疗部门检查,必须身体合格方准做司机。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其它疾病者,不得当司机。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效操作证后才能上岗。认真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各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灵敏有效。

3、驾驶员必须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在操作塔机起重时,如突然发现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或进行补救,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塔吊工、指挥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在作业前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确认各部分正常后方能作业。驾驶员应以充足精力进入岗位,严禁酒后操作。操作塔机时现场应由专职人员指挥,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

5、吊钩上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降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端部不得小于1m。

6、吊起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下降过程应避免制动。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司机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警。

7、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机的性能。同样应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拒绝执行。操作司机与地下方指挥人员应熟悉塔式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同时,应具备完整、良好的通讯设备,方便作业联系。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8、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严禁斜位、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吊运散件时应采用铁制料斗,料斗内装物高度不得超过料斗上口边。

9、在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上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吊运有棱角的物件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10、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方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1、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12、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工作。

13、作业中如遇到暴风骤起,应立即停止工作,将塔吊转至防风状态,如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14、作业完毕后,应将塔吊转至防风状态,并切断电源。

15、司机人员必须做到“十个不吊”:

a、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准吊;

b、指挥信号不明,重物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e、歪拉斜挂不吊;

f、工作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g、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h、带菱角块口物体未垫好防止钢丝磨损或隔断不吊;

i、埋在地下的物体不拔不吊;

j、单根钢丝绳不吊;

十一、设备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

1、设备租凭单位应在现场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负责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2、设备租凭单位应在现场配置专职电工以及其他维修保养人员,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设备租凭单位应根据项目设备管理相关规定,每天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视,督促作业人员填写交接班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同时组织人员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对设备进行例行保养。每月向总包方提交相关记录。

4、设备租凭单位应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项目安全部备案。

5、项目安全部以及设备管理部门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不带病运行。

6、对于易损件、主要电气元件以及关键部件,租凭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备有配件,以保证现场生产。

十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塔式起重机安装潜在安全事故及应对措施

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过程中潜在的重大危险源有:辅助汽车吊倾覆、高空坠物、电气及机械设备故障、起重臂折断、塔吊倾覆等常见事故。

1.1辅助汽车吊倾覆

根据塔机各部件的重量、重心位置及最大吊装高度,确定选择汽车吊的大小,确保汽车吊不超载,按“十不吊”进行作业,同时对汽车吊及作业人员有明确的要求:

1.1.1、司机必须有操作证,持证上岗,且汽车吊必须是经检测合格的;

1.1.2、汽车吊支车时,必须保持车身水平,严禁车身倾斜;

1.1.3、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车场地,牢固可靠的打好支腿;支腿必须全部伸出,严禁不伸或伸出不全,支腿外的地面或地基必须坚实,支腿底应垫以不少于0.8m×0.4m质地坚硬的道木。

1.1.4、严禁超负荷起吊;

1.1.5、严禁歪拉斜吊;

1.1.6、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增幅;

1.1.7、起重指挥必须由专业起重工指挥,指挥信号必须明确。

1.1.8、起重臂下和回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作业区内严禁与拆卸无关的人员走动、停留,在作业区内拉警戒线,挂警示牌。

确保汽车吊不会发生倾覆,一旦汽车吊倾覆,首先发现汽车吊摇晃或其中一个支腿不稳定的人员应大声呼叫,汽车吊司机采取紧急措施,落物或旋转起重臂,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确保人员安全。

1.2 高空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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