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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楼院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7日

    1、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子女和家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凡是外来人员需临时住宿,应到门卫登记备案,如不登记,一旦发生问题追究留宿职工责任。 
    3、楼院住宿楼只能作为本单位职工家属居住使用,不得用于商业杂物、仓库、厨房或外租,如遇此类情况,在报请同意,进行登记情况下,方可进行。 
    4、楼院住户应及时、主动交纳各自的水、电、电视收视等费用。
    5、为保持楼宇外貌美观,未经允许,住户不得私自改动房屋承重梁、板、柱、墙;不得擅自占用户外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场地,不得乱停车、堆物。
    6、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高空抛物、不践踏草地、不攀折树木花草、不破坏园林建筑、不乱张贴刻画。
    7、不聚众喧哗斗殴,不制造违反环保管理规定的噪声,晚上11:
00至早上8;00,禁止影响他人休息的噪音发生。;
    8、不存放法律、法规不允许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排放超标的有害气体,不违反城市饲养家禽、家畜、宠物的有关规定。
    9、严禁庭院住户聚众赌博和从事封建迷信等不法活动。
    10、职工及亲属的丧葬事宜,按市政府的规定执行。
    1 l、不发生有损住宅区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其它行为。
    12、各庭院住户应加强对子女和亲属的文明教育。
13、积极参与本住宅区内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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