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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峰驰运输有限公司“9•28”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9月12日

2019年9月28日18时46分,位于钟楼区邹区镇常州市志宏物流市场有限公司的常州峰驰运输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硫酸二甲酯泄漏引起的中毒事故,事故造成中毒重症患者2人,其他中毒患者16人,无人员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立即成立常州峰驰运输有限公司“9•28”中毒事故(以下简称:“9•28”事故)调查组,依法对本起事故开展调查,调查组由常州市交通运输局、钟楼区政府办、钟楼区纪委监委、钟楼区检察院、邹区镇政府、钟楼区卫健局、钟楼区应急局、钟楼区市监局、钟楼区总工会、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等单位组成。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有关单位概况

1、常州峰驰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驰运输”)

(1)企业名称:常州峰驰运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号:913204043020599725。

(3)企业注册地址:钟楼区邹区镇工业路17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王峰。

(6)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常州市志宏物流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宏物流”)

(1)企业名称:常州市志宏物流市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号:913204045866340933。

(3)企业注册地址:钟楼区邹区镇工业路17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马海龙。

(6)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综合货运站(场)(仓储);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设备租赁;货运代理(代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江苏中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运输”)

(1)企业名称:江苏中超运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号:91320404323816100L。

(3)企业注册地址:钟楼区邹区镇工业路17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李猛。

(6)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山东兴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兴辉”)

(1)企业名称:山东兴辉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号:91370302164207761A。

(3)企业注册地址:淄川区杨寨镇建材城中心路。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高源。

(6)经营范围:硫酸二甲酯30000吨/年、硝基甲烷3000吨/年、盐酸羟胺2000吨/年、硫酸40000吨/年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甲酸钙、硫酸钠、0-甲基异脲硫酸单甲酯盐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济南福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福景”)

(1)企业名称:济南福景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号:91370105307045174U。

(3)企业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新材料交易中心办公楼9层南侧938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李玉琴。

(6)经营范围:不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鲁济危化经【2019】003337号许可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非食用盐、建材、五金的批发、零售;环保设备、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济南旭升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旭升达”)

(1)企业名称:济南旭升达物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号:91370105061159488N。

(3)企业注册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历山北路118号新三区7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王长在。

(6)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货物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运输信息服务、搬运装卸、仓储理货、货物中转。(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济南汉迪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汉迪”)

(1)企业名称:济南汉迪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号:91370105589903981E。

(3)企业注册地址:济南市天桥区环城路3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邓涛。

(6)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3类),普通货运(以上凭许可证经营),仓储服务(不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杭州卢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卢普”)

(1)企业名称:杭州卢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号:91330101328182311K。

(3)企业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6号大街452号1幢3A07-3A10号房。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冯冬祥。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生物技术、医药技术、医药产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危险品);批发、零售: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危险品)。

(二)事故概况

1、事故简要经过

2019年9月28日18时46分,峰驰运输负责人王峰在公司场地上使用叉车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操作叉车不当,致使叉车上的螺栓划破装有硫酸二甲酯的原料桶(原料桶外包装为铁皮材质,无任何标志标识),约20公斤硫酸二甲酯泄漏在现场。王峰和现场作业人员一起用沙土覆盖并清扫,接着用水冲洗,现场清理用时半个小时,现场作业人员当时未有不良症状。当晚21时起,王峰等相关人员因眼部和喉部不适,陆续到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医院等医院就诊。至10月1日10时,三家医疗机构共接诊中毒患者18人(其中重症患者2人,其他中毒患者16人),并有观察病例28例。至10月18日,所有收治病例已全部出院,无死亡病例。

2、硫酸二甲酯货物流转概况

(硫酸二甲酯货物货物流转图)

该批硫酸二甲酯货物从源头出厂到中间运输再到最后买家,共有7次运输:

第1次运输:2019年9月26日,驾驶员王大治驾驶6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皖L49512(黄)到山东兴辉提货15桶硫酸二甲酯到淄博市良乡物流园,此运输过程不存在违法行为,但山东兴辉未在出售给济南福景的15桶硫酸二甲酯的包装桶上张贴安全标签。

第2次运输:2019年9月26日下午,济南旭升达淄博点负责人张阳阳驾驶鲁C356M5(蓝)运送此批货物从淄博市良乡物流园到济南旭升达淄博点(万隆物流园)。鲁C356M5(蓝)为普货运输车辆,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此次运输为非法运输,托运人为许朋收(受济南福景孙超委托),承运人为张阳阳。

第3次运输:2019年9月27日上午,济南旭升达驾驶员游凤来驾驶鲁AD8037(黄)/鲁AD237(挂车)运送该批货物从济南旭升达淄博点到山东省济南市新越宜通物流园东北角北区济南旭升达三方事业部分拨中心。鲁AD8037(黄)/鲁AD237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此次运输为非法运输,托运人为许朋收(受济南福景孙超委托),承运人为济南旭升达。

第4次运输:2019年9月27日上午10时左右,驾驶员庄刘伟驾驶鲁A5K6D5(蓝)分2次运送该批货物从山东省济南市新越宜通物流园东北角北区济南旭升达三方事业部分拨中心到济南汉迪停车场,鲁A5K6D5(蓝)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此次运输为非法运输,托运人为济南福景孙超,委托济南汉迪池新宇负责运输,承运人为庄刘伟。

第5次运输:2019年9月27日中午12时左右,驾驶员刘景坤驾驶鲁A1D3P8(蓝)运送该批货物从济南汉迪停车场到中超运输济南点,鲁A1D3P8(蓝)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此次运输为非法运输,托运人为济南汉迪池新宇(受济南福景孙超委托),承运人为刘景坤。

第6次运输:2019年9月27日22时至9月28日下午1时,中超运输驾驶员蒋立国驾驶苏DJK677(黄)(挂车车号不明)运送此批货物从中超运输济南点到常州志宏物流园区中超运输本部,苏DJK677(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此次运输为非法运输,托运人为中超运输胡玉乐、许国栋(受济南汉迪池新宇委托),承运人为中超运输。

2019年9月28日下午18时46分,峰驰运输王峰安排叉车将15桶硫酸二甲酯从中超运输场地移至峰驰运输场地堆放。然后,王峰在操作叉车装卸其它货物时不慎将堆放在场地上的1桶硫酸二甲酯外包装铁皮桶划破造成泄漏。经查,王峰有叉车操作证且在核准期内,其驾驶的叉车已超过叉车定期检验周期法定期限。

第7次运输:2019年9月28日晚上23时左右,驾驶员黄伟驾驶皖L65071(黄)运送没有破损的14桶硫酸二甲酯从常州峰驰运输至浙江,目的地为杭州卢普,车行至浙江建德被拦截。皖L65071(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此次运输为非法运输,托运人为峰驰运输王峰(受中超运输胡玉乐委托),承运人为恒通运输。

(三)事故发生后救援和善后处理

2019年9月29日上午8时59分,我区接到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反映:昨晚9时起,医院先后收治多名眼部不适来院就诊人员,并发喉部不适,据了解均为邹区镇志宏物流市场园区内相关企业人员,主要是一家物流企业——常州峰驰运输公司相关人员。医院根据就诊人员口述,结合临床症状,初步诊断为硫酸二甲酯中毒,同步向市卫健委报告,并向我区通报。

接报后,市、区两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生态环境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市委书记汪泉当即指示要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事故处置工作,并立即赶赴医院,看望救治人员。市长丁纯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并作出指示要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事故现场处置,预防发生次生事故,并彻查事故原因。常务副市长曹佳中、副市长梁一波、区委书记赵正斌、区长董彩凤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指挥处理,第一时间在现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赵正斌为第一组长,区长董彩凤为组长,原区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邹区镇党委书记徐旭东、副区长朱亚林、市交通局副局长周旭栋为副组长的“9•28”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交通运输局、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邹区镇、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组,由徐旭东、朱亚林、周旭栋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交通运输局、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邹区镇、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公安钟楼分局等部门。事故调查组分设现场调查、事故查处、救助维稳、危化品后续处置、督察督办、后勤保障等6个小组,负责具体工作推进。事故查处小组(外调组)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

一是妥处危险物品。9月29日接报后,在现场了解到该批货物共有15桶,其余14桶已在运往浙江目的地途中。鉴于涉嫌危化品夹带运输,为防止次生灾害,区应急管理局会同钟楼公安分局立即赶赴浙江拦截,并于当天下午将已行驶至浙江建德的涉嫌车辆(皖L65071),押送附近危化品仓库进行检查,司机被带至当地派出所做调查笔录。拦截危化品数量经现场清点为14桶,加上现场遗留的1桶,总数量与货物单15桶相吻合。针对现场遗留的1桶硫酸二甲酯,消防人员身着防化服,将破损桶料装入专用危化品泄露应急桶封存,并于当天下午转移到邹区污水厂存放。11月5日,遗留的硫酸二甲酯交由光大升达固废处置(常州)有限公司完成无害化处理。

二是全力救治伤员。泄漏事故发生后,市、区卫健部门积极协调一院、二院阳湖医院、三院收治病人,同时邀请省疾控专家来常指导救治。邹区镇、区卫健局、公安分局选派50名工作人员分成4个工作小组分别在常州三院、一院、二院及志宏物流现场进行疏导,一方面支持医院积极救治,另一方面安抚稳控家属情绪。9月30日,省、市联合医疗救治专家组根据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及分级标准判定,确诊上报18名中毒病例(其中2名重症患者)。经过积极治疗,至10月18日,所有人员均康复出院。

三是维护现场安全。鉴于硫酸二甲酯为高毒物品,为保证现场及周边环境安全,9月29日10时,经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场实施警戒,撤离警戒区内所有人员。在省、市疾控部门指导下,邹区镇组织村委工作人员进行宣传解释,有效避免恐慌情绪蔓延。同时,邹区镇对志宏物流园区进行全面排查,对泄漏点附近的窨井和下水道进行封堵处理,截至9月29日15时,共排查志宏物流园区内相关人员138人,排查园区周边居民168人,未发现中毒现象。

四是监测周边环境。泄漏事故发生后,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对现场环境进行监测。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在事故发生处周边选取10个点位进行大气采样监测,除现场处置点位下风向5米处硫酸二甲酯浓度为2.28毫克/立方米,其余9个点位均未检出。9月29日15时和19时10分再次监测时,均未检出。同时钟楼区生态环境局委托专业公司对周边河道进行采样监测,均未检出硫酸二甲酯。9月30日、10月1日、10月4日和10月10日又分别对周边河道水质和空气质量取样监测,现场泄漏点、志宏物流园区下风向厂界及周边河道均未检出硫酸二甲酯,周边大气质量、河道水质无明显异常。

五是积极引导舆情。泄漏事故发生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以区应急管理局名义起草情况通报,准备适时发布。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实行24小时舆情监测,关注线上线下媒体动态,在事故现场和患者入住医院安排专人对接媒体记者;加强与市委宣传部、网信办以及与化龙巷论坛等本地网络媒体的沟通协调。截止到10月4日,共妥善处理不完全属实网络舆情4条,及时杜绝网络谣言和不实报道。10月4日至今,未发现新的网络舆情和传统媒体报道。

六是立即实施整顿。9月29日20时30分,区委、区政府在邹区镇现场召开由区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开发区、镇、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区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邹区镇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参加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后,区、镇两级迅速落实会议精神,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1)开展物流企业专项整治。从10月1日起,组织邹区镇、区应急局、公安分局、市交通局等单位对邹区镇区域内的19家物流企业进行为期1个月的执法检查,召开邹区镇区域内19家物流市场负责人会议,进行危化品安全运输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对志宏物流园区内物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进出车辆每车必检,重点检查票证是否一致,有无夹带危化品运输现象。(2)加强节日安全督查。国庆期间,对全区10余家重点市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随机抽查20家化工企业、油库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值班值守情况,全力保障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持续稳定。(3)实施夜间联合整治。针对邹区镇及周边地区道路车辆涉嫌危化品交易行为,组织邹区镇、区应急局、公安分局、市交通局等单位实施夜间联合整治。从10月9日起,连续一周开展夜间专项检查突击行动,共出动夜间检查人员100余名,清理取缔非法储运危化品交易车5辆,公安机关以“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刑拘3人,涉嫌物品按规定程序登记暂存。

七是全力查处事故。在事故发生接报后,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就全面响应,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牵头抓总,调查组全天候开展工作。在70年大庆安保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钟楼公安分局抽调数十名警力,由分局领导带队组建专人专班,从事故调查之初,就承担起调查、保卫、疏导的生力军作用。区应急局全局紧急动员,边突击整治边办案调查,市交通部门明确专人跟进事故调查处理。整个国庆长假期间,事故调查组坚持每天情况收集、反馈、上报、每天重大情况碰头例会,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都放弃休息,组织专人分赴山东、浙江,开展情况对接和调查,为理清利益链条,厘清相关人员责任,事故调查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为依法加快调查处理都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事故造成的后果

(一)人员伤亡情况:中毒重症患者2人,其他中毒患者16人,观察病例28例。至10月18日,所有收治病例已全部出院,无死亡病例。

(二)重症患者信息:2人。

1、姓名:王峰,性别:男,年龄36岁,江苏省邳州市戴庄镇东黄石村人。

2、姓名:陈新立,性别:男,年龄35岁,江苏省邳州市邢楼镇黄楼村瓦房庄人(实际居住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

(三)直接经济损失:约70.67万元。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对峰驰运输负责人王峰和员工林彩红,志宏物流负责人马研栋和安保经理黄凯,济南旭升达负责人李秀英,济南旭升达淄博点负责人张阳阳及驾驶员游凤来和三方事业部分拨中心主管张司申,山东兴辉法定代表人高源、经手业务员刘静和货代许朋收,济南福景负责人孙超等人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同时调阅了公安机关对孙超、池新宇和许国栋等人所做的调查询问笔录。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2019年9月28日18时46分,峰驰运输负责人王峰安排叉车将15桶硫酸二甲酯从中超运输场地移至峰驰运输场地堆放。王峰在操作超过检验周期的叉车装卸货物时不慎将堆放在场地上的1桶硫酸二甲酯包装桶划破导致泄漏,在清理现场过程中造成现场人员吸入硫酸二甲酯蒸汽中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峰驰运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峰驰运输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风险意识淡薄,应急处置不当。

(2)志宏物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园区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3)中超运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风险意识淡薄,在不了解危化品风险危害、不查明硫酸二甲酯化学性质、不告知常州峰驰货物品名的情况下承运危险品货物,在不具备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违法运输危化品硫酸二甲酯。

(4)山东兴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在出售给济南福景的15桶硫酸二甲酯的包装桶上张贴安全标签。

(5)济南福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在明知运送的货物为危险化学品的情况下,仍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

(6)济南旭升达和济南汉迪2家物流运输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不具备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资质,违法运输危化品硫酸二甲酯。

3.相关部门主要问题

(1)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市交通运输局所属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钟楼执法大队对辖区运输企业中超运输、峰驰运输非法从事危险品货物运输失察,未能及时发现、阻止硫酸二甲酯道路运输进出市场。

(2)邹区镇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不到位,对志宏物流、峰驰运输、中超运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不到位。

(二)事故性质

经过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调查组认为该起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责任认定和建议处理意见

根据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员

1、孙超:男,1988年6月1日出生,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济南福景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孙超在危险化学品硫酸二甲酯的整个流转过程中起关键作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已于2019年10月29日被钟楼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刑事拘留,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池新宇:男,1988年8月2日出生,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人,济南汉迪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业务员。池新宇在危险化学品硫酸二甲酯的整个流转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于2019年10月29日被钟楼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刑事拘留,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许国栋:男,1984年5月16日出生,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人,江苏中超运输有限公司业务员。许国栋在危险化学品硫酸二甲酯的整个流转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已于2019年10月29日被钟楼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刑事拘留,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有管辖权的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

1、峰驰运输主要负责人王峰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钟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王峰给予行政处罚。

2、峰驰运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违规承运危险化学品,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钟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常州峰驰运输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由于峰驰运输事故叉车已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法定期限,建议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常州峰驰运输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3、志宏物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园区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钟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常州市志宏物流市场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4、中超运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建议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对江苏中超运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三)对山东省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1、建议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山东兴辉化工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建议山东省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对许朋收作出行政处罚。

3、建议山东省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对济南福景化工有限公司、济南旭升达物流有限公司、济南汉迪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庄刘伟和刘景坤作出行政处罚。

(四)对有关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

1、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钟楼执法大队存在对志宏物流、峰驰运输、中超运输等运输企业监管不到位的情况,鉴于该大队是市交通局直管单位,建议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职责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钟楼执法大队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潘伟平,中共党员,邹区镇商贸中心服务业科科长。根据《关于调整邹区镇安全生产专委会的通知》(邹政发〔2019〕51号)要求,邹区镇专业市场安全生产专委会承担对于专业市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邹区镇服务业科承担。虽然服务业科在以往的监督检查中曾在志宏物流市场中查到过危化品,也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过处理,但还是存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不到位以及国庆节前检查工作不细致的情况,以致未能及时发现志宏物流市场内峰驰运输夹带硫酸二甲酯。为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于服务业科存在行业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建议由邹区镇党委对镇服务业科科长潘伟平采用诫勉谈话方式进行问责。

五、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督促物流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9•28”事故教训十分深刻,常州峰驰运输有限公司、常州志宏物流市场有限公司和相关企业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采取措施,举一反三,大力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找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采取扎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作业技能和自我防范意识,落实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督促其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行业安全管理力度,督促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行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对存在问题、隐患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发挥工信、环保、交通、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处罚和失信惩戒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工序,突出工矿商贸、交通运输、旅游、特种设备、各类园区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一是从严从细组织实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明确排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检查方法、问题表现、处置依据等具体事项,实施精准整治。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凡是发现安全承诺不履行、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不到位、存在“三违”行为的,对岗位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一并处罚。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运输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托运危险化学品。三是实施更加严格的执法检查。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执法检查力度,增加对散运桶装无标签货物检查频次,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立案查处、公开执法结果并跟踪整改形成闭环,涉及刑事犯罪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

(四)加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牢固树立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意识,切实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管理。企业要制定、及时修订和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和危害等,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与所在地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开展演练。切实加强企业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一旦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并疏导人员安全撤离,同时迅速报告险情。通过培训、演练等措施,确保救援人员选择切实有效的防护装备,提高救援人员正确使用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能力,掌握风险防范技能和事故应急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切实加强企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管理,加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的装备、物资储备和资金保障投入。配齐应急救援各种监测、监控设备和防护装备,加强日常检修维护和保养,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日常情况下的完好有效。进一步加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在事故处置中,应针对事故具体情况,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判断,科学、安全、有效处置,避免因事故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扩大。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总结和评估制度,深刻汲取事故应急处置经验教训,强化应急准备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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