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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2线92.3公里处化学槽车翻覆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21日

  三、 应变过程

  (一) 毒灾应变咨询中心监看警广实时路况得知:台2线92.3公里南下路段发生化学槽车翻覆事故,台北县消防局请求支持。

  (二) 毒灾应变咨询中心建议现场注意事项:

  化学物质属腐蚀性液体,请进入现场应变人员穿着化学防护衣进行防护工作,未着防护人员禁止进入。

  发生地点属滨海台2线,协请现场指挥官注意消防废水流向及附近是否有养殖鱼池。

  建请瑞芳分局警员加强道路管制与疏通,避免有民众围观之情事。

  现场回报有刺激性味道产生,建议若浓度过高避免下风处民众不适,消防人员可于下风处架设水线进行水雾防护,避免污染物扩散至下风处居民。

  (三) 台北县消防局救援受困司机,瑞芳警察局进行交通管制并疏散围观民众。

  (四) 环保署毒灾应变队_宜兰队抵达现场。遂即与指挥官会衔,确认载运48%液碱(氢氧化钠)30吨泄漏,路面残液pH值14。

  (五) 公路养护单位合约厂商以木屑吸附路面残液。事故业主调派人力协助路面扫除工作。

  (六) 事故业者调派大型吊车移除受损槽车。应变队人员确认受污染范围,并持续监测pH値。

  (七) 协助业者与宜兰货主调派抽液槽车至现场尽速进行现场废液抽除作业。

  (八) 应变队人员着C级防护衣于液碱漫流岩石区设四道围堵措施,以吸液棉吸取废液;协助环保局人员借调海巡队之吸油棉布放于岩石区。

  (九) 应变队协助事故业者、亚欣公司与环保局人员舀除现场废液。

  (十) 业者完成抽除废液两辆30吨槽车,共60吨废液。复侦pH值已降至9以下。

  (十一) 应变队、环保局与业者人员召开善后复原会议,业者表示废液将送至六轻妥善处理。

  (十二) 后续废液及废弃物处理作业转交环保局人员督导。

  四、 灾因分析

  (一) 直接原因:司机路况不熟,车速过快,槽车过弯不及发生翻覆事故。

  (二) 间接原因:

  不安全状况:

  (1)连续弯道标示不足。

  (2)车子保养不确实。

  (3)路程不熟。

  不安全行为:

  (1)行车超速。

  (2)行程过长,休息不足。

  (三) 基本原因:车速过快,车子保养不确实。

  五、 灾后处理与复原

  (一) 现场善后处理

  本次事故建议业者清理现场时佩戴适当防护器具进行处理。

  废液处置方法:

  (1) 小量液碱外泄:以木屑吸附,在依事业废弃物清除处理。

  (2) 大量液碱外泄:注意废液流向立即采取围堵措施以预防污染扩大,再以吸液棉吸取废液,或调派抽液槽车将废液抽至污水厂妥善处理。

  (二) 处理类似事件应变建议

  应变人员应着C级防护器具以上进入现场进行侦测、围堵或回收做业,避免受腐蚀性液体伤害。

  进行意外事故分析(如扩散模拟),并适时改变应变作为,以防污染持续扩大。

  槽车司机行车切勿超速且应注意水体惯性现象及路况变化,槽车轮胎及煞车之质量,为避免事件再次发生建请厂商更换相关安全零件及妥善定期保养槽车,并注意运送人员之精神状况。

  运输业者、货主或其它运输业应协调合作模式,以便紧急事故时彼此之调度。

  本路段亦曾发生过类似槽车翻覆事故,建请相关管理单位加强该路段超速拦检、增设车辆减速设施或告示牌,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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