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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某车间2006“6.7”一般挤伤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5月03日

2006年6月7日8时30分左右,由于碳酸二甲酯车间西炉部分炉墙烧塌原因,进行了计划性停工抢修。车间负责炉子的技术员进行了工作安排,并讲解了此次停炉的一些主要检修内容及注意事项;安排操作工杨某、孙某检查上煤机机油情况,操作工韩某某拆卸分层煤斗面板,程某某、李某更换部分除渣机配件和准备更换炉排芯片等工作内容。因检修工作需要,未通知电工停电,在操作工杨某某、孙某检查上煤机变速箱机油状况时,韩某某图省事,不是从侧面梯子上去而是想站在上煤斗上拆分层煤斗面板,于是他走到上煤斗按钮旁边,一边观察四面情况,一边准备启动按钮,他发现上边有人工作的瞬间也启动了按钮,同时也听到了有人大叫并立即按了停止按钮,操作工孙某某因将手搭在变速机皮带上被挤伤了手指,就在除渣机旁检查监护的技术员,马上安排人员一起将孙某某送到了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事故原因:

1、操作工韩某安全意识淡薄,为图省事违章操作,在明知道要“先观察后操作”的基本原则以及车间干部反复强调注意安全的背景之下,仍然犯此低级错误,是本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对本事故负主要责任。

2、操作工孙某自我保护防范意识淡薄,检查变速箱机油时,把手放在电机皮带上,是该事故发生的另一重要原因。

3、车间对于操作工安全及自我保护意识方面强化程度不够;监督、监护方面也存在一定纰漏,只对新入厂员工采取了重点监护,对入厂两年的“老员工”则关注欠缺;停工抢修状态下,特殊的防范、预防措施,如将电源开关挂警示牌或设法锁死等;上述情况也是本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事故责任人及处理情况:

1、操作工韩某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其违章操作险些对同事造成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对已有两年工作经验且持证上岗员工韩某给于开除处理。

2、分管锅炉工段的车间技术员,工作分工不够明晰,监护、监督及防范措施制定不够周密,对此次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扣发半个月奖金。

3、车间安全员对西炉停工需要立体交叉检修的工作重视不够,未能从安全角度拿出预防措施,负有间接责任,扣发300奖金。

4、车间主任对此次老装置停工检修,组织不够缜密,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扣发200元奖金。

防范措施:

1、继续加强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员工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杜绝违规、违章操作。

2、在任何涉及到检修检查方面内容的操作,必须制定详实可行方案和防范保护措施,经车间、班组、操作工讨论认可及相关科室备档后方可加以实施。

3、车间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议,让全体员工及时了解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在思想上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同时进行正确引导,把员工的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安全轨道上来,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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