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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例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29日

 事故经过:

  2009年3月20日14时30分,重庆东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技质部物理室试样加工组下午上班后,陈某某(物理室试样加工组组长,张某某的师傅)根据当天加工任务,安排张某某(试样工)操作CA6140普通车床,加工两个拉力试样。

  张某某按照组长的安排,立即开动车床加工试样。完成一个拉力试样的加工后,在加工另一个拉力试样时,感觉加工的难度较大,于是请师傅陈某某到车床指导,张某某站在陈某某右面听其讲解。约15时25分左右,陈某某使用锉刀(外缠纱布)抛光试样斜坡度时,人体突然趴在车床上,张某某立即关机,并报告副组长刘某某,刘某某立即报告物理室主任郭某某,郭某某立即通知120,并电话向公司领导报告。120急救车到现场后,医生发现陈某某已死亡。

  事故的原因及性质

  1、直接原因

  东华公司技质部物理实验室试样加工组试样工陈某某,加工拉力试样时未按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右手衣袖被旋转的拉力试样绞入,人往前倾斜,头与旋转的车床夹头撞击,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东华公司技质部对职工遵章守纪教育不够,对职工违章现象检查、督促、纠正不力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3、事故性质

  经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该事故是因陈某某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预防措施:

  1、公司安全部门为吸取“3.20”事故教训,3月24日对各单位机加工现场进行了一次专项安全检查。

  2、公司准备在市安监局和集团公司联合调查组对“3.20”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明确后,召开“事故现场安全警示会”,组织各单位负责设备的领导、机修车间主任、机修组长参加,以血的教训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3、认真吸取血的教训,珍惜生命,在技质部内开展“我要安全,安全在我心中”活动,并就“3.20”工亡事故要求物理试样室加工组每位职工写一篇感想。

  4、对“3.20”工亡事故,技质部立即召开安委会,布置相关工作,在近期要求各单位加大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自身防范意识。

  5、全公司立即组织职工学习本岗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结合东华公司近几年死亡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职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劳动纪律的管理,开展好“厂级、车间级安全学习”和“班组安全讲话”,进一步完善“安全学习”记录、台账。生产部安环科及各单位要经常检查安全学习情况及相关台账记录,对未开展安全学习或无相关台账记录的单位将严格进行考核。

  6、在全公司认真开展“从上自下”查找隐患的工作,查找身边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建立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做到随时检查,严格考核,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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