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塑胶有限公司“6.6”机械伤害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26日

事故经过
2004 年6 月6 日上午10 时许,位于莘塍镇西垟工业区的瑞安市威泰塑胶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塑料拌料机伤人致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2004 年6 月6 日,因1 号塑料拌料机主轴承损坏需停机修理,整条薄膜生产线停产。上午8 时,修理工李道洪将1 号塑料拌料机顶盖打开,并准备继续拆除该机内的拌料臂和机筒。10 时许,李道洪拿来三脚葫芦、钢丝索和拉模,自己在机边扣钢丝索马口扣,炼胶工尹红进入机筒内用三爪拉模拆卸拌料臂。正在这时,2 号塑料拌料机操作工蒋红华加完2 号塑料拌料机的原料,准备起动电机拌料。他在按起动按扭时,误按1 号塑料拌料机的起动按扭,使正在修理中的1号塑料拌料机突然起动,并听到1 号拌料机筒内有人“啊”的一声惨叫,他马上按停止按扭,将1 号拌料机停下来。这时,李道洪往机筒内一看,尹红已被碾得血肉模糊。在场的销售负责人上操作台将1 号机的总闸拉下,并与车间负责人一
起,准备将尹红从机筒内抱出来,但尹红的衣服被筒内的拌料臂紧紧扣住,无法拉出来,就叫人拿来剪刀将尹红的衣服剪了后才抱出来,发现尹红已经停止呼吸。
事故原因
蒋红华原系1 号拌料机操作工,因当天1 号机故障停机修理,是生产负责人临时将他调到2 号机操作的。在起动电机时,由于习惯性动作,误将1 号配电屏按扭起动,造成停机修理的1 号机起动,将机内修理人员尹红碾死。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瑞安市威泰塑胶有限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没有制定《安全检修制度》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职工在操作时无规可循;配电屏和机台均没有标号;随意调换职工岗位;职工缺乏安全知识教育;修理塑料拌料机时违规作业,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修理1 号塑料拌料机,最终导致事故发生。这是发生事故的间接原因。
事故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而瑞安市威泰塑胶有限公司没有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纵使员工违规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瑞安市威泰塑胶有限公司负责人应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现场管理负责人现场管理不力,防范措施没有落实,对这起事故也负一定责任。塑料拌料机操作工蒋红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忽视安全生产,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误将1 号配电屏按扭起动,致使尹红被1 号机的拌料臂碾死,对该起事故负有较大的责任。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