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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安国市河北龙亚胶带有限公司“8·23”触电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05日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安国市河北龙亚胶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亚胶带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9日,注册地址安国市西仕庄村西,注册资金3300万人民币,注册号130683000005335,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亚中。经营范围:橡胶输送带制造;输送带、帆布、托辊、橡胶制品、输送机配件销售。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8月23日,龙亚胶带有限公司二次硫化车间上夜班(零时至8时)的班长王乐和本班员工王辉分别在1号硫化机和2号硫化机上进行二次硫化作业。

  6时43分,王乐在1号机完成作业后,走到对面王辉的2号机查看王辉的作业情况,在登上该硫化机的铁质脚踏操作台(长1.9 m×宽0.8 m×高0.56 m)后,俯身并双手扶握工作台上二次硫化的模具支架,准备近距离观察时,突然大喊一声:“有电”!站在其左侧的王辉急忙弯腰拔下放置在脚踏操作台上电加热棒的移动电源插头,并用右手手背往后拨王乐,没有拨动,但有麻木的感觉。电源被切断后,王乐整个身子从工作台和脚踏操作台之间的缝隙中滑落到硫化机下方地面,王辉与此时正在经过此处的员工刘士奇一起,先把操作台撤到一边,又将王乐从硫化机下方抬出,对其呼喊没有声息。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该车间员工吴等良从车间另一侧跑到事发现场,对王乐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等简单救治,员工刘士奇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向当班带班副总经理宋建良打电话报告,宋建良等人立即来到现场。7时零2分,安国市医院的120救护车赶到事发现场,通过心电图检查和用手电筒照射其眼睛进行脑干反射检查,经诊断后,其已无生命迹象,确定已经死亡。

  (三)事故上报情况。

  当班负责人宋建良立即向公司法人代表王亚中进行报告,王亚中于7时30分赶到现场。15时5分,总经理赵龙电话向安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安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并向保定市安监局报告事故,于8月23日17时以伤亡事故快报形式上报到保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王乐在安装模具时,未对电加热棒线路连接的安全性进行认真检查,操作过程中电加热棒线路的带电裸露点触碰到加热管,电流通过加热管再传输到模具和金属支架,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电气设备设施和电气线路存在的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生产现场使用的电气临时线路未安装保护接地线和漏电保护器,对二次硫化所使用电加热棒裸露线路极易与加热金属管接触的危险因素未能辨识和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岗前教育流于形式。新员工进公司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员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特别是安全用电的安全知识,工作前未能对所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盲目冒险作业,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3.安全管理不到位。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硫化机安全操作规程》对安装模具及支架的操作程序规定不明确,现场多处电气设备设施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并整改。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核实认定,这是一起设备设施存在隐患、安全管理不到位,员工违章作业引发的、有迟报行为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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