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某工程土方坍塌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06日

    [案情] 2002年10月31日18时15分左右,由A工程公司总承包、B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C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某道路排水工程B标段发生一起四级重大安全事故。该工程基坑开挖长度8米,6米有钢板桩防护,其余2米因土质坚硬未打入钢板桩防护。三名工人擅自进入未支护段收拾工具时,发生土方坍塌,三人被埋,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根据事故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如下:对B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暂停承接市属市政工程任务三个月;对A工程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某施工员予以通报批评。

    [评析] 本案例是关于一些特殊工程施工要求的典型案例。

    对于一些特殊的工程,由于施工复杂,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对其施工过程往往有更加严格的要求,以保证作业的安全。这些要求主要体现在有事先编制好的技术措施和有关施工方案,然后按照事先拟订的方案和措施按部就班地施工,否则就容易引起事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这一要求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了下来,要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超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