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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危险品仓库“8•5”爆炸火灾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1日

事故经过
某年8 月5 日13 时26 分,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以下简称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爆炸引起大火,1 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灾。深圳市政府立即组织数千名消防、公安、武警、解放军指战员及医务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由于决
策正确、指挥果断,再加上多方面的全力支持,至8 月6 日凌晨5 时,终于扑灭了这场大火。这起事故造成15 人死亡,200 人受伤,其中重伤25 人,直接经济损失2.5 亿元。根据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是中国对外贸易开发集团公司下属的储运公司与深圳市危险品服务中心联营的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爆炸地点是清水河仓库区清6平仓,其中6 个仓(2—7 号仓)被彻底摧毁,现场留下两个深7 米的大坑。其中1 号仓和8 号仓遭到严重破坏。
警和解放军防化兵16 小时的恶战,扑灭了大火,保住了这座现代化城市。
事故原因专家组认定,清水河的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化学危险品仓库及仓库内化学危险品存放严重违章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干杂仓库4 号仓内混存的氧化剂与还原剂接触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
事故处理
对于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国务院决定,由监察部牵头,广东省有关部门参加,高检院提前派人介入立案审查,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教训
这次事故暴露出深圳市在城市建设中存在许多重大安全问题,教训极为深刻。
1、过硫酸铵(5.1氧化物)和硫化钠(4.2类易自燃物质)违规同库混堆存放;
2、原仓库根本不具备危险品仓库所需的消防安全条件,安贸公司有弄虚作- 99 -
假行为;
3、危险货物仓储设施的设置,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4、成立危险品仓储公司为认真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5、从领导到操作工,无人接受过危险货物储运专业培训;
6、例行安全检查走形式,公司对消防部门发出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置之不理,致使重大隐患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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