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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氢车间减粘分馏塔地漏着火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03日

一、事故经过
2002年8月30日中午,齐胜北岳公司雇佣的两名焊工武××、成××饭后返回分馏塔底部和六层平台处进行动火施工。13时30分左右,在分馏塔底部的成××发现分馏塔地漏处着火并报火警,岗位人员和消防队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扑救,10分钟后将火扑灭。
二、事故原因
1、齐胜北岳公司雇佣的两名焊工,无火焊工操作证,在中午没有得到车间重新许可及没有监护人监护的情况下违章动火,焊渣散落到分馏塔底部地漏处,引起地漏内油气着火。这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制氢车间违反装置停工处理安全管理制度,在减粘分馏塔洗塔作业没有完全结束和周围易燃物没有彻底清理、地漏没有完全密封的情况下,违章安排了对该塔平台板的动火施工。同时在火票的签发管理、安全防火措施的检查落实和施工作业安全监护等方面存在诸多漏洞,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3、北岳公司的安装资质没有得到齐鲁公司的确认和许可,缺乏实际施工力量,工程主管部门超范围安排施工项目;北岳公司在施工队伍的管理和人员使用上十分混乱,现场施工缺乏有效监管,基本处于失控状态。
4、安全环保处对减粘装置停工处理、检修施工监督管理不到位,审查把关不严,没有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漏洞,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三、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制氢车间应加强对停工处理装置、边生产边施工装置的动火管理和作业监护。对于停工处理装置,在没有彻底处理干净前,应禁止一切动火等施工作业;车间在签发火票时,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质进行认真严格的核对检查,不符合条件的停止火票签发;对于在边生产边施工装置进行的动火作业,如中午停止动火,生产车间应及时收回火票,监督其撤出施工工具,下午需继续作业时,生产车间必须重新确认动火条件,条件不具备的,应取消动火;所有在生产装置进行的动火等施工作业,生产车间和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监护人员,佩带袖标,进行实时监护。
2、齐胜北岳公司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使用管理和现场监控,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完善对施工人员安全资格的审查程序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程序,严格执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章作业和事故发生。
3、炼油实业部工程处应加强对合格承包商的认证、选择和使用监管,严禁超施工范围安排安装施工。
4、安全环保处现场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在签发火票前必须到现场认真确认各项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加大对现场动火的监督力度,不具备动火条件或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不签发火票,对于违章动火及无证作业者要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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