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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病房楼建筑防火案例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30日
一、情景描述
某医院高层病房楼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3.50m,总建筑面积18545.60㎡,框架剪力墙结构,采用玻璃幕墙作为外围护墙体,耐火等级一级,共设有290张病床,地上二层至地上九层设有一个中庭;地下一层主要使用功能为餐厅、可燃物品库房、消防泵房、柴油发电机房、配电室、燃油锅炉房、通风、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和汽车库,首层主要使用功能为大厅、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医务接待室和CT室等医疗检查设备室;地上二层至地上九层主要使用功能为病房、医用室。该建筑按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了消防设施及器材。
二、案例说明 
本案例主要分析下列内容:
(一)建筑分类。
(二)构造防火。
三、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一)建筑分类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情景描述中的高层病房楼应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二)构造防火
1.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该病房楼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挑檐等建筑构件的防火构造应符合表1-9-1的规定。
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挑檐等建筑构件的防火构造要求       表1-9-1
名称
防火构造要求
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挑檐的设置部位、形式、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1)防火墙的燃烧性能应为不燃烧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不宜设在U、L形等建筑的内转角处。
(2)防火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宜留有缝隙,燃烧性能应为不燃烧体;其中,楼梯间墙和电梯井墙、疏散走道两侧隔墙、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00h、1.00h和0.75h。
(3)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防火挑檐。锅炉房外墙上外窗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
可燃物品库房、设备房等特殊部位的防火分隔
(1)燃油锅炉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楼板隔开,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
(2)柴油发电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隔墙和1.50h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
(3)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隔墙和1.50h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4)地下室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的房间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防火分隔所采用的防火玻璃、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等建筑构件、消防产品的耐火性能
应符合相关材料(产品)的技术标准要求。
防火墙、防火隔墙开有门、窗、洞口时所采取的替代防火分隔措施
(1)燃油锅炉房在隔墙上开门、窗时,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甲级的防火门、窗;储油间与锅炉间之间的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2)柴油发电机房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当储油间与发电机间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3)自动灭火系统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的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防火墙不宜设在U、L 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
(6)紧靠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当水平间距小于2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7)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8)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h;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h。
穿过防火墙、隔墙、楼板的管道设置
(1)楼内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2)管道穿过隔墙、楼板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缝隙填塞密实。
2.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该病房楼内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井道的防火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
(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4)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不应设在楼梯间内;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宜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前室应采用丙级防火门;垃圾斗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
3.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该病房楼屋顶和变形缝的防火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顶采用金属承重结构时,其吊顶、望板、保温材料等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屋顶金属承重构件应采用外包敷不燃烧材料或喷涂防火涂料等措施,使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50h,或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中庭屋顶承重构件采用金属结构时,应采取外包敷不燃烧材料、喷涂防火涂料等措施,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或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变形缝构造基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在变形缝内。当其穿过变形缝时,应在穿过处加设不燃烧材料套管,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套管空隙填塞密实。
4.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该病房楼建筑幕墙、中庭的防火构造应符合表1-9-2的规定。             
建筑幕墙、中庭的防火构造要求             表1-9-2

 

名称
防火构造要求
建筑
幕墙
(1)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外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2)无窗槛墙或窗槛墙高度小于0.80m的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
(3)建筑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中庭
中庭防火分区面积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后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四、注意事项
(一)高层医院的液氧储罐总容量不超过3m³时,储罐间可一面贴邻所属高层建筑外墙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
(二)防火门、防火窗应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甲级应为1.50h;乙级应为1.00h;丙级应为0.50h。
(三)耐火极限是指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四)防火挑檐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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