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大型餐饮建筑防火案例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30日
一、情景描述
某大型餐饮建筑地上6层、地下1层(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为4m),建筑高度24m,框架结构,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一级,每层建筑面积均为4000㎡,主要使用功能为厨房(在地下一层、地上三、六层各设1个,通过1个燃气管井供气,均使用天然气燃气炊具,均未设外窗),包房和宴会厅具有卡拉OK功能,地下一层至地上六层设有一个中庭(中庭底部投影建筑面积200㎡;除首层外,其他各层中庭的周边均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地下一层划分为5个防火分区,首层至地上六层每层均划分为1个防火分区。该建筑按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及器材。
二、案例说明
本案例主要分析下列内容:
(一)建筑分类。
(二)耐火等级。
(三)防火分区。
(四)中庭。
(五)平面布置。
(六)燃气厨房及燃气管井。
三、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一)建筑分类
情景描述中的大型餐饮建筑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该建筑应为多层公共建筑。
(二)耐火等级
情景描述中的大型餐饮建筑应为重要公共建筑,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该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地上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三)防火分区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该建筑地下一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地上各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述规定增加1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
(四)中庭
该建筑内设置中庭,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因其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
3.中庭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