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看到一则消息,一客户给搬家公司司机差评,事后竟遭到了“死亡威胁”。
咋一听有点不可思议,细琢磨又有点毛骨悚然。
感慨有三:
一、我请你为我搬家,我是乔迁之喜,你有业绩增升,两厢情愿,各得其所,应该是彼此都和谐相处,其乐融融。
二、我在网上逛街购物,看中的商品,我买你卖,我是花钱图省事,你是赚钱为生活,各有所需,相得益彰。本应是合约关系,按约履行。
三、我刚住新家,刚取回快递,手机频响,平台提醒为服务评价。心情愉悦者,五星;服务不周者,差评。
无论五星还是差评,都是我的权利,何来要挟更改?又何以依命相逼?
搬一次家,买一件衣,如若性命相抵,岂不是因小失大,打破了和谐社会的公道。
现如今,为改进作风,提升服务,各行各业都要求给与评价。进政府机关办事要评价;银行取钱,开车加油,生病住院也要评价;中介服务,快递公司,外卖小哥,都要评价。
这是时代的进步,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互信赞许的体现。如果因个体的心中不快,因一次差评,遭杀身之祸,命丧黄泉,岂不惋惜。
暗自寻思,谁之过?是我?是你?还是他?因不得其解,故奉劝一句,外树形象,需内强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