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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黎巴嫩爆炸谈安全

作者:吴超  来源:山东如意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8月17日

8月5日一早,便被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区发生的爆炸刷屏了。从视频上看先是鞭炮似得一阵火光,紧接着伴随着震天的巨响,一朵巨大的红色的蘑菇云腾空而起,爆炸引发的冲击波波及到了数公里之外。爆炸产生的地震波相当于3.3级地震,实际威力更大于3.3级地震。截至目前,这场爆炸已至少造成至少154人死亡,4000多人受伤,爆炸过后贝鲁特港几乎完全被摧毁。

一位在港口居住了几十年的70多岁退休教师称“就像一颗原子弹(爆炸),所有的建筑都倒塌了”。后经官方证实,事故可能由焊接火花引燃仓库炸药,导致2014年即存放在港口仓库内的2750吨硝酸铵(NH4NO3)爆炸引起的。

对于一个安全人来说,我们除了道一句“逝者安息”外,更多的应该是对安全生产、事故防控的自省。在笔者来看,导致这场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违规动火作业,一个是危险化学品的违规储存。

我国《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将动火作业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和特殊动火,要求生产单位对于动火作业要进行作业许可管理,动火前要进行充分地动火分析并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并且在开始动火之前还要及时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而从爆炸原因中焊接火花引燃炸药仓库来看,至少没有及时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因为硝酸氨易溶于水,也极易吸收空气当中的水分,并且聚集大量热,遇到较大能量的撞击或者高温、明火之后就会距离的爆炸,所以决不能不能离河流、大海这样的环境太近。黎巴嫩却直接将其存放在港口,且以存放便是6年之久。并且其用于存放的仓库也仅仅是一个普通的港口仓库,必然也是不符合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的设计要求的。

同时,由于硝酸铵属于危险化学品,所以对其存储量也是有一定限制的。根据我国《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规定,硝酸铵需要进行单独存放,且应该采取分离贮存的方法,仓储过程中最大存储量为400~600t,平均单位面积存储量为0.7t/m2。虽然在黎巴嫩不适用我国的规定,但是2750吨的存储量却是也是一个十分巨大的安全隐患。

如今,随着人们信息交流越来越便利,沟通的越来越便捷,地球村的概念越来越明确。黎巴嫩的这场爆炸迅速引发了全球的关注,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2019年江苏响水的化工厂,以及2015年天津港的大爆炸。同样都是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爆炸,同样都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时又是在国际社会上引发了怎样的讨论,对我国的国际形象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

在今年的7月31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总理李克强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风险隐患增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务必高度警觉和重视,毫不放松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此次黎巴嫩贝鲁特港的大爆炸事故用血淋淋的事实再次警醒人们,安全事故猛于虎,安全责任重于山,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安全生产无小事,必须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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