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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

标 准 号: JTJ 212-2006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起草单位: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公司
发布日期: 2006-12-26
实施日期: 2007-05-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21日
内容摘要

  为统一河港工程总体设计的技术要求,提高港口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贯彻国家有关经济和技术政策,适应内河运输事业的发展需要,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内河港口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总体设计。对以潮汐作用为主而停靠内河船舶或海船的河口港、既有河流水文特性又受潮汐影响停靠海船的河港,总体设计可根据不同情况按本规范和现行行业标准《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 211)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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