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信 网站公众号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起重量为500kg~10000kg平衡重式叉车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志、包装、运输、及质量保证期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起重量为500kg~10000kg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和500kg~5000kg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以下简称“叉车”,特指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时,简称“蓄电池叉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