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通风管道的耐火试验方法

标 准 号: GB17428-1998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
更新日期: 2009年12月03日

【发布日期】1998-07-15
【实施日期】1999-06-01

  前言

  针对通风管道在国内各类建筑的安装、使用以及所用材质等情况,制定出本标准,以便对通风管道的耐火性能提出一个综合性的判定条件。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已于1985年正式颁布了国际标准ISO6944《通风管道的耐火试验》,但其内容与我国的实际安装、使用情况相差甚远。为了使本标准更符合我国国情,在本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没有具体采用ISO6944,仅对其内容进行了参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纪祥安、解凤兰、陈迎春。

  本标准于1998年7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风管道在标准火灾条件下耐火试验的试验原理、试验条件、试验装置、试验程序、判定条件和试验报告等项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空调通风系统中的各种材质的管道。

  本标准适用于有支管、接口或无支管、接口的通风管道。

  本标准适用于火焰来自管道内部的通风管道。

  本标准不适用于火焰来自管道外部的通风管道。

  排烟管道的耐火试验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9978—88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GB15930—1995防火阀试验方法

  3试验原理

  测量一定规格尺寸的试件,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的时间。

  4试验条件

  4.1升温条件

  升温条件应满足GB9978—88中3.1的规定。

  4.2压力条件

  压力条件应满足GB9978—88中3.2的规定。

  4.3受火条件

  试件一端开口暴露于火源,利用引风系统装置模拟烟囱效应,使烟火蔓延于试件内部。

  4.4其他条件

  连接于试件后端的调节阀应处于关闭状态,并保证调节阀的烟气渗漏量在970~1000Nms/h•m2(标准状态下)之间。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