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作废
导航:安全管理网>>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建筑>>正文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作废】

标 准 号: JGJ 48-1988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起草单位: 中南建筑设计院
发布日期: 1988-09-14
实施日期: 1989-04-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07日
内容摘要

      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和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