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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标 准 号: JGJ 3-2002
替代情况: 替代 JGJ 3-1991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起草单位: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发布日期: 2001-02-09
实施日期: 200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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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07日
内容摘要

      为在高层建筑工程中合理应用混凝土结构(包括钢和混凝土的混合结构),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便施工,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10层及10以上或房屋高度超过28m的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至9度抗震设计的高层民用建筑结构,其适用的房屋最大高度和结构类型应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建造在危险地段场地的高层建筑。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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