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的:建立环氧乙烷钢瓶标准操作程序。
职 责:XXX部、XXXX部、XXXX部对实施本标准负责。
适用范围:适用于环氧乙烷钢瓶的储存、运输、使用
内 容:
1 环氧乙烷理化性质
分子式C2H4O,分子量44.05,沸点10.4℃,相对密度(水=1):0.8711,当温度低于12℃时,为无色透明液体,室温时为无色气体,相对密度(空气=1):1.52,其化学性质很活泼,有自然聚合作用,可溶于水和有机溶剂乙醇、乙醚等,高浓度时有刺激臭味,无论是聚合作用还是与其他化合物相互作用,都有极高的反应能力。
2 环氧乙烷包装
环氧乙烷的危险性类别为2.1类易燃易爆气体;采用专用钢瓶灌装;颜色:银灰色字色:大红色;字样:液化环氧乙烷。
3 运输要求
3.1 必须具有一定驾驶技术,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环氧乙烷运输工作。
3.2 运输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懂得环氧乙烷的性质,应急方法,能使用防护器材。
3.3 运输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车上应具备防止日晒设施,防止钢瓶滚动撞击的垫木。
3.4 装车时环氧乙烷钢瓶一律横向放置,瓶头朝向一边,装车高度不超出车厢,旋紧瓶帽,妥善固定。
3.5 禁止用车运输其他货物,不能在车厢内搭乘人员,运环氧乙烷车辆通过城市时应按当地规定路线行驶,不许在人口密集和不安全的地方停车。
3.6 环氧乙烷运输,除严格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
4 储存条件
4.1 环氧乙烷应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储存,温度不超过30℃,不可与其他化学品堆放一起,严格隔离烟火,因其性质不稳定所以不能长期贮存,贮存期不能超过30天,否则液化环氧乙烷易发生聚合。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4.2 钢瓶存放时,不得超过二层,瓶筒要保持一个半瓶长的距离。
4.3 移动或搬运环氧乙烷钢瓶时,不许拖拽、滑走,落下时不得互相与他物撞击。
4.4 环氧乙烷钢瓶贮存场所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通风良好,严禁存放火种和易燃易爆物,严禁日晒和雨淋。
4.5 环氧乙烷钢瓶要与其他气瓶隔离存放。
5 对使用部门的要求
5.1 应有专人对环氧乙烷钢瓶进行交接检查,外观有无缺陷,瓶体试压日期,瓶帽胶圈是否齐全。
5.2 应有技术人员对环氧乙烷钢瓶的使用工作进行技术管理。
5.3 搬运、使用中严禁碰撞、敲打、震荡,使用时必须牢靠放置在合格的磅秤上
5.4 环氧乙烷钢瓶不能靠近火源,不许用开水、蒸汽直接加热瓶体。
5.5 严禁任何物质倒入环氧乙烷钢瓶内。
5.6 用环氧乙烷应在密闭的设备、容器中进行,如有泄漏或溅洒发生,必须立即(用水冲洗)处理。
5.7 输送环氧乙烷的管线及阀门管件,严禁使用铜质材料。
6 使用环氧乙烷准备工作
6.1 保证环氧乙烷钢瓶及相连的管道、设备、附属装置无泄漏,检查相关阀门是否开关自如。
6.2 打开钢瓶液相阀,检查环氧乙烷是否聚合、变质。
6.3 环氧乙烷钢瓶(卧式)的瓶头阀分液相阀和气相阀(置两个瓶阀垂直于地面时,下阀为液相阀,上阀为气相阀),若用氮气加压使用时,氮气与气相阀相连通,液相阀与物管连通。连接方法通常用高压软管,高压软管两端须配专用接头。
7 注意事项
7.1 操作人员启闭瓶头阀时,应站在阀门连接管的侧面,缓缓启闭。
7.2 液化环氧乙烷钢瓶的温度和压力保持在安全操作范围内,一般情况下温度不高于30℃,氮封压力不大于0.3Mpa。
7.3 装、卸瓶阀接头时,动作要轻,不可蛮干,注意保持瓶阀的清洁。
7.4 使用环氧乙烷钢瓶的现场30米内严禁明火出现,也不准在30米范围敲打物料,以免发生火花。
7.5 由于环氧乙烷易燃易爆,现场电气等必须符合“关于贮存液化石油气物料的规程”来选择装配防爆电器装置。
7.6 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严守岗位。
8 危害性及处置措施
8.1 环氧乙烷蒸汽毒性,由于环氧乙烷的沸点低,在常温下很快气化,环氧乙烷刺激眼睛和呼吸系统,伴随出现头痛甚至呕吐,最高作业允许浓度为50PPM。
8.2 液化环氧乙烷与皮肤接触会引起皮炎,溅入眼中会造成伤害。接触皮肤要用大量的肥皂水洗涤,溅入眼睛用清水洗至少15分钟。
8.3 环氧乙烷易燃易爆。在空气中爆炸范围3-100%,避免环氧乙烷溢出的通常对策是用足够大量的水稀释,使环氧乙烷浓度低于4%。
8.4 吸入环氧乙烷中毒时,应立即得到医治,首先使人离开污染区,到空气流通的地方进行深呼吸,呼吸困难时,输氧,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严重中毒应立即实施急救。
9 其它
环氧乙烷属危化品,危规号:21039,必须严格执行2002年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200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号发布《气瓶安全监督规定》的有关规定。
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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