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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气压试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29日

    为了确保试压过程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此标准适用于工艺上未作规定的因设计或使用等原因不能进行水压试验的容器设备(如贮槽等)的气压试验。
        1、气压试验前,试压人员要复查有关技术文件,制定试验方案,确定试验压力,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中高压试验必须申报危险作业申批手续,经主管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2、气压试验应在专用的试压室进行,试验区应设立警示标志,禁止人员通过和接近。
        3、气压试验时所用空气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气温不低于15℃。禁止对有残留易燃气体或液体的容器来用空气作试验介质。
        4、气压试验用的压力表规格应选择适当,符合规定要求,试验压力一般为压力表量程的三分之二左右,试压容器应安装同量程的压力表二只,试压前压力表应经校验准确。
        5、试验前应检查紧固件是否安全、可靠和紧固。
        6、升压检查程序: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持10分钟,然后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分进行初次检查;合格后继续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50%,再次检查;其后按每级为规定试验压力的10%的级差逐级升压到试验压力,保持10-30分钟,然后降至设计压力,保持30分钟,同时进行检查。禁止急剧升压和超过试验压力。
        7、当升压超过设计压力时,任何人不得接近容器,试验人员应避至安全处观察。
        8、升压过程中如发现容器裂纹、鼓包、变形、泄漏,应在停止试验的同时卸压,查明原因和修复后再进行试验。
        9、当容器载压时严禁拧紧,拆卸螺栓和锤击敲打。
        10、试压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护,试压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密切监视压力表和容器的变化情况。
        11、试验完毕对容器的卸压应缓慢进行,严禁不卸压中断试验或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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