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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锅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09日

1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学习培训,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常知识,经考试合格并持操作证后方可操作,学徒、实习人员必须由师傅带领,否则不准单独操作。
2点火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及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仪表控制系统、排污阀、给水设备及通风除尘设备、炉膛、炉排、烟道)并经水压试验,无泄漏、确认良好后,炉水至水位线时,方可点火启动。
3点火前应先进行炉膛通风,开启引风机5分钟,确保炉膛无可燃汽体后方可点火,锅炉烘炉时,应缓慢升温,防止升温过快导致炉墙裂纹及部件损坏,烘炉结束后进行升压,升压至额定压力30%时,进行冲洗水位计,升至60%时,开始供汽暖管,防止发生水击事件,先开疏水阀后,慢慢开启供汽阀门,然后逐步加大,全开后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受热后卡住。
4锅炉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供软化水先除氧,保持中上水位(+15左右)不准烧低水位和满水,锅炉水位降至下极限时,经“叫水”仍不见水位或满水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位恢复立即停炉检修。
5锅炉应每三月至少一次超压连锁实验,高低水位报警、低水位连锁装置。
6司炉人员应每周至少一次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果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当超压时应停止燃烧供给并打开安全阀。
7每班应进行一次冲洗水位表,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水位是否一致,否则应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
8连续排污根据化简结果确定排污大小,定期排污每班至少一次,并在运行稳定时,低负荷进行排污,排污时应戴手套,排污要慢开慢关,防止冲击管道现象。
9值班人员必须巡回检查并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及辅机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带班班长并做好记录,情况严重立即停炉检修。
10炉内燃烧保持炉膛内负压20-30帕,以防火床前移燃烧下煤斗,煤层厚度根据煤质及负荷情况适当调整,煤层应在炉排尾部0.5-1米左右燃烧完毕,灰渣是暗色。
11观看火床时应戴手套侧身观看,以防喷火伤人。每班必须拉动各个放灰杆不低于2次,防止积灰堆积,发现炉膛内结焦、掉砖、及时清理防止损坏出渣机。
12勤观察炉排鳞片是否有掉的、断裂的、及时更换,炉排跑偏及时调整。
13停炉后锅炉尚有压力,应注意保持正常水位,降压、降温时多注意,燃烧严禁燃烧煤箱,短时间停炉要压火,保火措施,若长期停炉应做好防腐、防冻处理并做好干法保养或湿法保养。
 1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停炉:
-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 给水系统失效或出现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 锅炉水位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假水位);
-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 锅炉原件损坏(如炉内爆管,省煤器爆管等)危及运行安全;
-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15紧急停炉步骤:
- 立即停止给煤,放下煤闸板,停止送风,减少引风;
- 退出炉膛内燃烧煤,打开灰门、炉门、加速冷却;
- 因缺水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炉内加水,不得开启空气阀或提升安全阀等降压工作;
- 因满水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开启排污阀放水降低至指定水位。
 16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和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 还要保护现场。
 17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值班人员熟知工具备用照明 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18每个司炉人员必须按锅炉房的岗位工作,安全保卫,清洁卫生、设备维护保养各规章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交际制度中的“五交”,“五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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