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笼安全装置必须经试验合格,灵敏可靠,门连锁装置起作用,才能投入使用。
2.地面吊笼出入口应搭设防护棚,材质必须符合要求。
3.每层卸料口必须设置防护门,卸料台口按要求进行搭设。
4.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每班作业前按规定试车,并按规定执行交接班记录。
5.严禁超载运行,电梯使用必须加配重。
6.安装与拆卸必须要有方案,拆装队伍必须是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队伍。
7.电梯的安装或拆卸必须有书面交底,验收单上要有量化验收内容。
8.架体的稳定、垂直度不能超过说明书之规定。架体与建筑结构的附着必须符合要求,严禁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在一起。
9.联络信号必须准确,电气控制应设漏电保护装置,避雷装置必须符合要求。
10.开机前应检查各部位的状况是否正常,并排除影响吊笼内外运行空间的阻挡物。装置,避雷装置必须符合要求。
11.电梯工作时严禁任何人进入围栏内,操作时精力一定要集中,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每天工作完后应将笼子降到最低位置,关电锁好门,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12.电梯操作司机“十不准”规定:
①吊笼载物情况下不准离开升降机。
②钢丝绳损坏、限位开关失灵严禁开机。
③信号不灵或不明不准开机。
④不准设备带病使用。
⑤在保养、维修过程中严禁开机。
⑥严禁超载。
⑦卸货、装货、上下人或物件伸出笼子时严禁开车。
⑧视线差、有雾等危险情况下严禁开车。
⑨雷天不准开车
⑩酒后或身体不适严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