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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吊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11日

⑴作业人员应熟悉该机械性能,严格按正面吊《操作手册》中有关操作、保养、检查及维修要求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⑵作业人员应掌握 《操作手册》 及正面吊上面的各类操作标牌,安全警示标牌及各类仪器仪表警告指示。
        ⑶作业前应检查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液)是否缺,轮胎气是否充足,音响、照明是否良好。座位安全带插锁是否适合。
        ⑷在指定的驾驶室位置进行启动,其它的任何位置都不要启动或操作机械所有动作。
        ⑸发动前将各操作杆置于空档进行起动。每次启动电机工作不应超过15秒,若4次起动没有成功,则应查明原因进行排除。
        ⑹发动机运转应低速运转 3~5分钟,待运转平稳后才能逐渐增速,同时要检查仪表和指示灯是否正常工作,发动机有无异声,制动是否良好,试运转确认以良好后方能工作。
        ⑺作业中应有专人指挥信号作业,作业人员应注意作业范围内四周地面情况及周围空间有否障碍物及电线。
        ⑻集装箱作业中,禁止用集装箱附属装置撞击集装箱,同时要经常观察集装箱周围空间。
        ⑼起升集装箱(淡黄灯将灭)并用侧移油缸将集装箱对中,不要将集装箱升高到高于足够的地面间隙的所需要的高度。
        ⑽作业中要确认集装箱附属装置转锁“锁紧”或“开锁”,方可移动正面吊。
        ⑾加油时要熄火。工作时汽油机的火花塞与高压线之间不得“吊火”运行。
        ⑿作业结束后,应将正面吊停放在指定位置,集装箱附属装置降低到最低位置,各操作杆置于非工作位置并应用停车制动器,切断电源取下钥匙,关好门窗。当班结束时,作业人员应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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