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装前检查操作
1、对客户送来的气瓶,由专门负责气瓶检查人员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充装规定》的要求逐只进行检查。
2、检查的主要内容:①充装气体名称或化学分子式;②气瓶编号;③水压试验压力;④公称工作压力;⑤实际重量;⑥实际容积;⑦设计壁厚;⑧制造年月和单位代码;⑨监督检验标记;⑩气瓶制造单位许可证编号;○11产品标准号。
3、钢瓶颜色与充装介质是否一致,外观有无异常,附件是否符合要求。
4、使用专用打压表检查瓶内有无剩余压力,余压不得低于0.05Mpa,如余压不符合要求的气瓶应抽真空处理,对瓶内有积水的气瓶应作倒水处理,对有油污的气瓶应作清洗处理。
5、对超过检验期的气瓶须经检验资质单位检验合格后使用,凡超过30年的气瓶一律作报废处理,处理办法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72条规定执行。
6、检查气瓶有无改装,对新钢瓶的检查应按工艺要求置换或抽真空处理。
7、检查员对所检气瓶应逐只记录并签名备查。
8、对检查合格的气瓶应分区存放,设置标识,以防混装使用,对不合格气瓶应设置明显标记,待处理合格后投入充装。
二、充装后检查操作
1、凡充装后的气瓶由负责气瓶检查人员逐只进行检查,检查气瓶是否与充装气体介质相符,防止错装、混装。
2、检查充装量(质量、重量)是否在标准规定范围内,检查压力应使用专用打压表检查,对液化气体应逐只气瓶复称,称重衡器应定期检校,凡操作前应自校准无误,以防止超压超量充装。
3、对泄漏检查,用肥皂水检查瓶阀及瓶口连接处密封是否良好,瓶阀是否关严,安全螺母是否漏气。
4、检查瓶体温度有无异常变化,瓶体有无鼓包、变形或泄漏等严重缺陷。
5、经检查符合规定要求的气瓶和不符合要求的气瓶应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记,凡检查不合符规定的气瓶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合格方可使用。
6、检查人员应认真负责的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名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