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 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 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升降机的性能、构造、保养、维修知识,按规定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规定的报表。
3 施工升降机周围5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坑、槽。升降机的地面进出口应设置防护棚。
4 吊笼维修时,如果拆下零部件后,吊笼的重量低于配重时,必须将吊笼临时固定在导轨架上。
5 严禁利用施工升降机的导轨架、横竖支撑牵拉缆绳、标语和其他与升降机无关的物品。
6 同一现场施工的塔式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应距离施工升降机5米以上,并应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7 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安全操作
1 施工升降机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吊笼提升到离地面1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2 吊笼在载人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
3 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
4 施工升降机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
5 升降机运行中,司机不得做有妨碍升降机运行的动作,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应随时观察升降机各部音响、温度、气味和外来障碍物等现象,发现反常应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故障未排除严禁运行。
6 施工升降机停止运行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2)作业后,将吊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搬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和升降机门;
(3)班后按规定进行清扫、保养,并做好当班记录。
7 凡遇有下列情况时施工升降机应停止运行:
(1)天气恶劣:大雨、大风(六级以上)、大雾、导轨结冰等;
(2)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3)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
(4)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