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它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看得清楚的起重量标牌。
3、起重机禁止超负荷使用。
4、必须处在垂直位置是起升重物,禁止斜拉斜吊。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它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吊钩、抓斗等)拖拉车辆。
6、禁止吊具(抓斗、起重电磁铁)与人力同在一人车箱或般仓内装卸物料。
7、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和起重机轨道上。
8、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两米以上。
9、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0、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1、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2、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如煤油、汽油等)、易爆物品。
13、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有两圈以上的安全圈。
14、起升液态金属、有害液体或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多少,均必须先起升200~300毫米,验证制动器工作可靠时再正式起升。
15、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失灵或没有调好,则禁止工作。
16、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邻车。
17、在正常情况下,不应该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之用。
18、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扔任何物品。
19、工具及备品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拆换的旧零件要及时送到地面。
20、露天工作时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桥架高在二十米以下时,其工作风力应不大于六级。
21、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不工作时必须用夹轨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将起重机可靠的固定住,以防风灾。
22、到起重机上进行检查或修理时,起重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牌子。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上阻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卫和指挥,以防邻机碰撞。
23、必须带电修理时,应戴上橡胶手套和穿上绝缘鞋,并必须使用绝缘手柄的工具。
24、修理用的照明灯电压在36伏以下。
25、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26、起重机的操纵室中和走台上应备有灭火器。应设有安全绳,以备特殊情况时上、下车。
27、每年至少有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