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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瓶使用安全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4日

(一)使用
  1、乙炔瓶应装设专用的回火防止器、减压器,对于工作地点不固定,移动较多的,应装在专用小车上。
  2、严禁敲击、碰撞和施加强烈的震动,以免瓶内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储存。
  3、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因为卧放使用会使瓶内的丙酮随乙炔流出,甚至会通过减压器而流入椽皮管,这是非常危险的。
  4、要用专用板手开启乙炔气瓶。开启乙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冬天应留0.1?/FONT>0.2Mpa,夏天应留有0.3Mpa的剩余压力。
  5、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速度不应超过1.5~2立方米(m3)/时.瓶。
  6、乙炔瓶体温度不应超过40℃,夏天要防止曝晒。因瓶内温度过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的压力急剧增加。
  7、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空作业时应按与垂直地面处的两点间距离计算)。
  8、瓶阀冬天冻结,严禁用火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热水解冻。
  9、乙炔减压器与瓶阀之间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的情况下使用。否则会形成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一旦触及明火就会立刻爆炸。
  10、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使用,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物上。用时使用的乙炔瓶和氧气瓶应距离10m以上。
  11、如发现气瓶有缺陷,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修理,应通知安全督导员送回气体厂处理。

(二)储存
  1、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不超过20瓶的,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或难燃体、墙隔成单独的储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储存量不超过40瓶的乙炔瓶库,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和洞的耐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通过。
  2、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3、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在其附近设有消防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破灭火器)。

(三)运输
  1、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2、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滚、滑、碰。
  3、车船装运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横向排放时,要头部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箱的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的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4、夏天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炎热天气应避免白天运输。
  5、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6、严禁与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7、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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