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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15日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2)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级别如下:

高处作业高度

级别

25

515

1530

30米以上

强风(阵风风力六级以上,风速100.8米/秒)、异温(高、低温)、雪天、雨天、夜间、带电、悬空、抢救等情况下的高处作业称特殊高处作业。凡高处作业必须经过危险作业审批手续,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高处作业的地面应划出禁区,加设围栏(),并在作业区不同的位置悬挂有关的警示标志。

(1)禁区围栏()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为:

一级高处作业 24

二级高处作业 36

三级高处作业 48米、

四级高处作业 510

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

(2)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应在作业区醒目处悬挂标记,写明级别种类和技术安全措施。在作业区入口处悬挂有关标志牌,或危险信号旗,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意安全。

3.凡患有癫痫病、精神病、高血压、贫血病、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者,禁止上岗作业。

4.作业前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作业负责人(含班组长)要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各种工具和防护用具、机电和其它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直至确认安全可靠,才能开始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作好上岗前的一切准备,检查脚手架和所用的工具、设施、安全用具等,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准备好安全带,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底、硬底鞋;

(3)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必须有保证安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岗责任人和专职监护人。禁止在露天进行强风(六级以上大风)特殊高处作业,

(4)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5.建筑施工靠近低压电源线路时,应距离低压电线至少2米,在2米以内时,应采取绝缘防护措施。距离10千伏线路至少应在5米以外,否则应采取绝缘屏护及防止误触事故的措施。禁止在高压线附近作业。

6.高处作业人员在上下时,不得乘坐货梯和非载人的吊笼,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投掷任何物件。不准将易滚易滑的物件堆放在脚手架上,工具、材料要放平稳牢固。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构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

7.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设施。

8.当需要在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工作时,必须采取安全行走的技术措施,如铺设木板、跳板并加护绳等,在屋面下部增加安全网和安全带,不准在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冒险踩踏。

9.无论任何情况,都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严禁坐在高处的无遮拦处休息。

10.脚手架不准超负荷使用(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千克),禁止多人集中在一块脚手板上作业。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11.进行高处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的易燃易爆品。若在锅炉、压力容器、金属构件、大中型产品工件等处作业高度大于等于2米时,必须搭设活动梯台、平台及防护拦网,禁止在无防护技术措施情况下登高作业。

12.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不得有泥砂、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工程负责人会同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

13.使用的各种梯子必须符合GB7059186GB7059286GB7059386标准规定,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塔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可靠。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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