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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15日
1.电瓶车应由专人驾驶。驾驶员必须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并持有驾驶证。禁止无证人员动用。
  2.开车前应检查刹车、喇叭、转向机、灯光等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不完好不准开车。充电瓶时应遵守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行驶时应遵守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安全规定。厂区道路时速10公里以下,不准随意超车。进出车间、仓库、拐弯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4.装运物品不得超重、超长、超宽、超高,滚动物品必须绑扎牢固。
  5.把式电瓶车,司机应在后方驾驶。如有拖挂车或影响视线而必须在前面驾驶时,不得超过一挡行车。
  6.电瓶车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无扶手或拦板的车厢严禁载人。车辆在行驶巾,禁止任何人爬上,跳下。
  7.电瓶车通过铁路道口和十字路口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准强行通过。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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