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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压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15日
1.除设计图样规定用气体代替液体进行耐压试验外,不得采用气压试验。
  2.气压试验前,要复查有关技术文件,制定试验方案,确定试验压力,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3.气压试验场地应设在地坑内或采取对试验人员保护的掩体。试验区设警示标志,禁止人员通过和接近。
  4.气压试验时所用空气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气温不低于15℃。禁止对有残留易燃气体或液体的容器采用空气作试验介质。
  5.试验前应检查紧固件是否安全、可靠和紧固。
  6.升压检查程序,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持10分钟,然后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分进行初次检查,合格后继续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50%,再次检查,其后按每级为规定试验压力的10%的级差逐级升压到试验压力,保持10~30分钟,然后降至设计压力,保持30分钟,同时进行检查。禁止急剧升压和超过试验压力。
  7.当升压超过设计压力时,任何人不得接近容器,试验人员应避至安全处观察。
  8.升压过程中如发观容器裂纹、鼓包,变形泄漏,应在停止试验的同时卸压,查明原因和修复后再进行试验。
  9.当容器载压时严禁拧紧、拆卸螺栓和锤击敲打。
  10.试验完毕对容器的卸压应缓慢进行,严禁不卸压中断试验或离人。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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