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岗操作基本要求
上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
(1)持证上岗,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
(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女工应将发辫塞入帽内。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记录。
(4)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154·第4篇机修动力及其他
(5)不准疲劳上岗,工作过程要集中精力。
(6)本岗位检修作业至少两人。
(7)保持现场整洁。
2岗位操作程序
2.1准备及检查
(1)由熟悉线路走向及对路况有经验的一名外线工担任领班和监护人。
(2)检查巡线所用的望远镜、手电、砍刀及作业所用脚扣、安全带、手钳等工器具是否齐备完好。
(3)外线检修作业时,提前联系好车辆,准备好所需材料、生活必需品。
(4)准备好通讯工具,与调度、变电站等部门确定联系方式。
(5)遇六级以上强风,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2.2外线作业
(1)线路巡视:
1)巡视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在夜间、暑天、大雾天进行事故巡线,必须由两人进行。
2)单人巡线时禁止上杆、塔。
3)巡线应由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上风侧前进,以免发生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4)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m以内,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等候处理。
(2)线路检修及维护:
1)线路停电检修要执行停电工作制。停电后,要在线路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2)工作负人应负下列任:
①工作开始前向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②正确地、安全地组织工作;
③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好安全措施。
3)工作负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范围内工作,应设监护人,工作场地要有一名安全人员,负安全工作。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工作负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安全员不准离开现场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带电线路的电杆,一般的检修工作应互相之间做好监护。
6)在变压器台上低压侧进行电气测量时,要注意不触及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和工作人员触电。
7)测量带电线路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严禁用皮尺、钢尺,可用测量仪器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8)电杆、变压器,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否则严禁接触与断开接地线。
9)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
10)上树砍剪树木,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以及锯过或砍过的未断树木,人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注意马蜂,并系好保险带。
11)树木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拉离导线离开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若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在线路未停电时进行处理。
12)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不得有人逗留,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3)工作中遇有雷电来临或远方有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2.3杆上工作
(1)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保险带(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2m以上为高处),登杆前应检查工作是否完备合格,登杆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烂严重者,应采取可靠措施方可登杆。
(2)新立电杆在基坑未填平夯实前不准登杆。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物件上,不许系在横担端头上,系好保险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牢靠。
2.4变压器台上工作
(1)在变压器台上、电容器台上工作,至少要有两人进行。并且必须对电容器、变压器放电。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位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保险时,须使用绝缘用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保险。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是否牢固。
2.5立杆、撤杆操作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杆前现场负人向全班组人员讲明起立方法、注意事项,明确分工,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工序的情况。工作中对指挥人员的命令有意见或发生了异常情况,应向指挥人提出,但操作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应设人看护。
(3)设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坑、石头代替地锚,必须经工作负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用安全可靠的起重设备,当杆塔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并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并注意各侧拉绳。
(5)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能左右倾斜。
(6)杆塔起吊过程中,除指挥人员、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杆高1.2倍的距离以外。
(7)起吊杆塔用的拨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杆塔下工作人员中应戴安全帽。
(10)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应系在电杆适当的位置,防止电杆倾倒。
(11)在撤杆工作前,拆除杆上导线时,应先检查电杆根部,并采取防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先套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回土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2.6放线、撤线、紧线操作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检查紧线工作是否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和通过线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轮转动应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放线前要处理沿途妨碍物或采取相应措施。
(4)放线、紧线中遇有妨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受力转角外侧,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应派专人看守,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木杠工作的信号。
(6)放线质量要求:
1)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障碍,采取防止磨损导线的措施。
2)放线滑轮要灵活,并使用铁滑轮。
3)导线在同一截面处损伤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单股损伤深度不大于直径的1/2;
②损伤面积为导线损伤处总面积的5%以下。
4)导线损伤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接:
①钢芯断裂;
②在同一处磨损或断股的面积超过总面积的25%;
③打结、破股等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7)钢绞线七股断裂一股者,必须割断重接。
(8)紧线质量要求:
1)紧线工作前必须在杆基全部埋好,耐张杆拉线全部装设好后,并在横担上作好双面临时拉线时,方能进行。
2)紧线时导线应按当时温度下降10℃考虑。
3)弛度的误差在挂线后检查,应不超过规定范围,但其正误差最大值不大于500mm。
4)每根导线的弛度应力求一致,允许误差不大于下列标准:
①水平排列不大于200mm;
②三角排列者不大于300mm;
③排好的导线上不应有树枝杂草等物。
5)附件安装:
①绝缘子安装前应清除表面尘垢及附着物;
②悬垂绝缘子串的倾斜不应超过5°;
③铅包带每端露出10~30mm,铅包带缠绕方向应与导线线股方向一致;
④穿钉及弹簧销子的穿入方向的规定:悬垂绝缘子上的穿钉及销子,两边线一律向外穿,中相面向受电侧由左向右穿;耐张绝缘子串上的穿钉及销子一律向下穿;穿钉成水平时,开口销子的开口侧应向下。
(9)拉线质量要求。
1)U形环的选用:
①拉线为35~50mm2时,选用b16mm的U形环;
②拉线为70~100mm2时,选用b19mm的U形环;
③拉线为2×70mm2时或150mm2,选用25mm的U形环。
2)采用楔形线夹连接拉线,拉线两端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楔形夹内壁应光滑,其楔板与拉线的接触应紧密,在正常受力情况下无滑动现象,安装时不得损伤拉线;
②拉线断头端用元丝绑扎30mm,并露出线夹200mm(上端)及400mm(下端);
③下楔形线夹螺杆露丝长度应不大于全部可调部分的1/3,并应尽可能一次调整好且予以封固;
④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有松股及各股受力不均现象。
(10)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m以外,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11)跨接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应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12)跨越架必须牢固,新架线路横担长3m,并与线路中心线一致,从带电线路下面拉线时,必须采取防止导线振动或通过牵引而引起拉线与带电导线接近进入危险范围内的措施。
(13)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或棕绳,接近带电附近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4)跨越架与带电体间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10kV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m对地线距离
0.5m(15)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为3~10kV,安全距离为0.6m。
(16)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见表4-2-1。
2.7挂接地线操作
(1)线路经验电确认无电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若有感应电压反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用杆架放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挂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可靠,拆地线时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戴绝缘工具、手套,人体不得触及导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埋深不得小于0.6m。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由多股铜线组
成,其面积不小于25mm2。
(6)带电作业有关操作规定按“电业安全规程”执行。
2.8避雷器安装、运行与维护
(1)安装前的检查:
1)避雷器额定电压与线路电压是否相同;
2)底盘的瓷盘有无裂纹,瓷件表面是否有裂纹、破损和闪络痕迹及掉釉现象;如有破损,其破损面应在0.5cm2以下,在不超过三处时可继续使用;
3)将避雷器向不同方向轻轻摇动,内部应无松动的响声;
4)检查瓷套与法兰连接处的胶合和密封情况是否良好。
(2)电气试验:
1)绝缘电阻,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与同类避雷器试验值进行比较,绝缘电阻值应未有明显变化;
2)工频击穿电压试验,FS型避雷器工频放电电压标准:额定电压为3kV、6kV、10kV时;新装和大修后的避雷器为9~11kV、16~19kV、27~30kV;运行中的避雷器为8~12kV、15~21kV、23~33kV;
3)FZ型避雷器一般可不做工频放电试验,但要做避雷器泄漏电流测量。
(3)安装要求:
1)避雷器应垂直安装,倾斜不得大于15°;安装位置应尽可能接近保护设备,避雷器与3~10kV设备的电气距离,一般不大于15m,易于检查巡视的带电部分距地面若低于3m,应设遮栏。
2)避雷器的引线与母线、导线的接头,截面积不得小于规定值:3~10kV铜引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引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35kV及以上按设计要求。并要求上下引线连接牢固,不得松动,各金属接触表面应清除氧化膜及油漆。
3)避雷器周围应有足够的空间,带电部分与邻相导线或金属构架的距离不得小于0.35m,底板对地不得小于2.5m,以免周围物体干扰避雷器的电位分布而降低间隙放电电压。
4)高压避雷器的拉线绝缘子串必须牢固,其弹簧应适当调整,确保伸缩自由,弹簧盒内的螺帽不得松动,应有防护装置;同相各拉紧绝缘子串的拉力应均匀。
5)均压环应水平安装,不得歪斜,三相中心孔应保持一致;全部回路(从母线、线路到接地引线)不能迂回,应尽量短而直。
6)对35kV及以上的避雷器,接地回路应装设放电记录器,而放电记录器应密封良好,安装位置应与避雷器一致,以便于观察。
7)对不可互换的多节基本元件组成的避雷器,应严格按出厂编号、顺序进行叠装,避免不同避雷器的各节元件相互混淆和同一避雷器的各节元件的位置颠倒、错乱。
8)避雷器底座对地绝缘应良好,接地引下线与被保护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连接,并与总接地装置相连。
(4)避雷器运行:避雷器在运行中应与配电装置同时进行巡视检查,雷电活动后,应增加特殊巡视。巡视检查项目如下:
1)瓷套是否完整;
2)导线与接地引线有无烧伤痕迹和断股现象;
3)水泥接合缝及涂刷的油漆是否完好;
4)10kV避雷器上帽引线处密封是否严密,有无进水现象;
5)瓷套表面有无严重污秽;
6)动作记录器指示数有无变化,判断避雷器是否动作并做好记录。
(5)避雷器的运行管理:
1)避雷器投入运行时间,应根据当地雷电活动情况确定,一般在每年3月初到10月投入运行;
2)避雷器每年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试验项目为:
①用1000~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测量结果与前一次或同型号避雷器的试验值相比较,绝缘电阻值不应有显著变化;
②测量工频放电电压,对于FS型避雷器,额定电压为3kV、6kV、10kV时,其工频放电电压分别为8~12kV、15~21kV、23~33kV;
③F乙型避雷器一般不做工频放电试验,但应做避雷器的泄漏电流测量。
(6)避雷器运行中常见故障:
1)避雷器内部受潮。避雷器内部受潮的征象是绝缘电阻低于2500M,工频放电电压下降。内部受潮的原因可能为:
①顶部的紧固螺母松动,引起漏水或瓷套顶部密封用螺栓的垫圈未焊死,在密封垫圈老化开裂后,潮气和水分沿螺钉缝渗入内腔;
②底部密封试验的小孔未焊牢、堵死;
③瓷套破裂、有砂眼、裙边胶合处有裂缝等易于进入潮气及水分;
④橡胶垫圈使用日久,老化变脆而开裂,失去密封作用;
⑤底部压紧用的扇形铁片未塞紧,使底板松动,底部密封橡胶垫圈位置不正,造成空隙而渗入潮气;
⑥瓷套与法兰胶合处不平整或瓷套有裂纹。
2)避雷器运行中爆炸:避雷器运行中发生爆炸的事故是经常发生的,爆炸的原因可能由系统的原因引起,也可能为避雷器本身的原因引起:
①由于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发生单相接地,使非故障相对地电压升高到线电压,即使避雷器所承受的电压小于其工频放电电压,而在持续时间较长的过电压作用下,可能会引起爆炸。
②由于电力系统发生铁磁谐振过电压,使避雷器放电,从而烧坏其内部元件而引起爆炸。
③线路受雷击时,避雷器正常动作。由于本身火花间隙灭弧性能差,当间隙承受不住恢复电压而击穿时,使电弧重燃,工频续流将再度出现,重燃阀片烧坏电阻,引起避雷器爆炸;或由于避雷器阀片电阻不合格,残压虽然降低,但续流却增大,间隙不能灭弧而引起爆炸。
④由于避雷器密封垫圈与水泥接合处松动或有裂纹,密封不良而引起爆炸。
2.9收工
工作完毕,检查工作区域设备、线路有无隐患,收回工器具并放到作业区域以外,清理现场,填写检修记录;核对作业人数,确保所有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区域后,报告工作负人工作完成。
3交接班
当面交接班,交班时进行检查、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公用工具要清洗干净如数交接;整理记录,填写交接班记录,要将本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实地填写到交接班记录中,包括隐患部位、发现隐患的时间等。
4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线路检修必须严格履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遵守相关规程。
(3)多工种交叉作业、部分停电检修,需要制定单项安全措施。
(4)带电作业要制定单项安全措施报主管部门审批,并严格执行“带电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