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锯机
(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2)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3)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
(4)在木材的尾端超过锯条0.5m后,方可进行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5)平台式带锯作业时广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少应用推棍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6)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
(7)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圆盘锯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 应保持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韵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平面刨(手压刨)
(1)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3)、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15mm,长度在250mm以下的木料,不得在乎刨上加工。
(4)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施刨。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杂物清除干净。遇木槎、节疤要缓慢送料。严禁将手按在节疤上送料。
(5)刀片和刀片螺丝的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刀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出刀头,刀片紧固螺丝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紧固刀片螺丝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松或过紧。
(6)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严禁戴手套操作。
压刨床 (单面和多面)
(1)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三、四面刨应按顺序开动。
(2)作业时,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规格的木料,被刨木料的厚度不得超过50mm。操作者应站在机床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进大头。
(3)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扣一30mm之间,刨刀螺丝必须重量相等,紧固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4)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如遇硬木或节疤,应减小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5)刨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的中心距离,厚度小于10mm的薄板,必须垫托板。
(6)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齿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趴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7)安装刀片的注意事项按平面刨第5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