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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运转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20日

1、 进入作业场地,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接班后检查吊具、钢丝绳是否安全可靠,如需要更换应立即更换。
3、 起吊前必须查看钢丝绳,确认除钢坯外无其它被套位物品,方可发信号,叫行车起吊,必须专人指挥行车。
4、 钢丝绳要直接挂在钩子上不得用其它绳,被吊物不准拖地运行。
5、 指挥行车工作人员不得站在死角处指挥,起吊时必须与吊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吊钩禁止从工作人员及重要设备上方通过。
6、 同车不得运送两个以上批号的原料,否则不予接收。
7、 应听从炉号工安排调度,不得自行乱放钢号、批号,堆放时要认真,检查是否有明显标志,以防造成损失。
8、 每堆原料应为同一批号的原料,不同批号的原料堆垛时,批号之间应有明显标志,严禁隔花堆垛。
9、 堆垛要整齐呈“一”字形堆放,垛基要垫平稳,垛基不得超过1.5米,垛间距离不得小于1米,钢料堆好后,应在侧面做好钢号、批号标志。
10、 监督上料工执行安炉送钢制度。
11、 接班时,上一班必须为下一班在轧钢加热炉侧备一批30吨以上的钢坯,如不同批号则要分清堆放,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12、 负责并参加车间规定的每周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知识,总结和制订安全措施。
13、 若发生严重的人身事故,应立即向安全科、调度、车间汇报,并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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