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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21日

1、施工现场电工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开关箱使用完毕,应断电上锁。
        3、建设工程在高、低压电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以及其他杂物等,必要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现场配电,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柜箱、分路箱、开关箱)两级保护。线路(包括架空线、配电箱内连线)分色为:相线L1、L2、L3为黄、绿、红,工作零线N为浅蓝色,保护零线PE为黄/绿双色。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不得拖拉、浸水或缠绑在脚手架和树木上等。
        5、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使用电缆卷筒螺旋开关箱,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配电箱,禁止用倒顺开关。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熔断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组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8、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其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护套线。
        9、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米时,电源电压应不得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的不大于12V。
        10、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应急照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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