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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09日

1. 化产回收车间电器线路、照明灯设备必须防火、防爆、耐腐蚀。
2. 电器、煤气设备、粗苯等高大和易燃设备,必须安装接地线,定时检查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规定要求。
3. 电机或联动装置设备检修时,必须有电工在现场拉闸、拔保险,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启动”的警示牌子。
4. 车间生产岗位内不得使用裸体导线。
5. 禁止用湿布擦灯泡和电器设备。
6. 用手试电机温度、震动时,应用手指背或手背前部,不得用手掌和手心。
7. 除电工及指定人员外,禁止任何人操作、修理各种电器设备。
8. 电器操作应当严格遵守电工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9. 所需电气设备必须保持干燥和清洁。
10. 发生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工具,严禁用手拉触电者,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立即进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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